员 工 守 则 一、招聘录用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用人标准:重视学历,不唯学历,重在能力。 1、录用新员工经过用人店铺的考察与测试后确定。 2、体检:导购人员在正式上岗前,须按照要求进行入职前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办理入职手续。 3、证件齐全(身份证)。 4、员工和佳丽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二、入职培训 1、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的入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2、入职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3、所有培训均利用业余时间,不计算上班。 三、人事记录 所有员工都应向公司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员工个人基本情况,家庭住址(在工作地的本人居住点)、电话号码、婚姻状况、子女情况等。情况发生变化,需及时报公司更改; 2、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特殊工作资历证明及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3、无论因何种原因被任何一品牌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者,将永远不被公司其它品牌录用。 四、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