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种植收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红薯种植收购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1、 甲方对乙方种植全过程包括整地(无水洼地),起垄(提供起垄机),施肥,栽植方法,收获等提供技术支持。2、 乙方所需要红薯秧(3800株/亩左右),由甲方分三次提供(价格0.1元/株)。3、 甲方负责回收乙方所产无病虫害红薯,收获时间由甲方根据天气情况提前通知。第二条:乙方责任:1、 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栽植,管理,收获(甲方提供出红薯犁,机具乙方负责)。2、 所栽地块方便大车出入,田间装薯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上车。3、 乙方3月20日前交付所栽面积薯秧定金。4、 在未经甲方同意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红薯售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如有违反,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指导费1000元/亩。第三条:其他事项: 1、乙方所栽面积_亩。 2、甲方在收购结束后一月内付清乙方薯款。 3、收购价格及质量:3两起每斤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