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培训考勤制度为了严肃校本培训的学习纪律,确保校本培训的学习成效,使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培训考勤制度。 一 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 6、缺席: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按旷课论处。7、签到:培训不签到者 按旷课论处。二 培训考勤情况与校本培训奖惩制度挂钩,每学期公布一次。另外,每个月缺席2次者,取消其本月满勤奖;每学期缺席三分之一者,按教师管理条例有关内容执行。 三 培训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