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检验科工作职责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2.负责提供临床基础检验、临床生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等专业的监测报告。3.保证临床检验报告的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保护患者隐私。提供临床检验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4.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仪器、试剂和耗材,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需要校准的检验仪器、项目和对临床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校准。5.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对质控品的选择,质控品的数量,质控频度,质控方法,失控的判断规则,失控时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质控数据管理要求等严格控制。绘制质量控制图。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定量测定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执行。6.参加经卫生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按照常规临床检验方法与临床检验标本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