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庄镇明堂河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 目 编 号:SDTATS2017-0847-00采 购 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十一月省庄镇明堂河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6269002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2.1 总则 .42.2 磋商文件 .11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 标保证金 .14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 资信证明文件 .18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 时间以及地点 .1
2、92.6 唱价、磋商、推荐预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202.7 纪律和监督 .292.8 质疑与投诉 .29第三章 评审办法 .323.1 评审过程 .32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74.1 签订合同 .374.2 追加合同金额 .374.3 质量与验收 .374.4 合同主要条款 .38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415.1 服务期限() .415.2 服务地点 .415.3 服务成果验收 .415.4 后续服务 .41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26.1 项目说明 .426.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42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37.1 报价部分 .457.2 商务部分 .497.3
3、 技术部分 .62省庄镇明堂河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6269002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省庄镇明堂河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规划设计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 应商参加磋商。1、项目编号:SDTATS2017-0847-002、项目名称:省庄镇明堂河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规划设计项目3、项目概述:本工程位于明堂河辛泰线交叉口至明堂河与圣元村入口交叉口之间,工程总占地面积约 285 亩,采购范围为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
4、图设计、施工 现场服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4、预算控制价:40 万元。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5.2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 备类似项目设计经验,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服务能力。5.3 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同类工程设计经验。5.4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7、磋商文件的获取7.1 时间:自 2017 年 11 月 22 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28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
5、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7.2 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3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 338-1 号;7.4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7.5 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省庄镇明堂河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6269002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6、及地址8.1 递交时间:2017 年 12 月 7 日 8 时 00 分起至 9 时 00 分止;8.2 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7 日 9 时 00 分;8.3 递交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8.4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 338-1 号。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9、联系方式9.1 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E-mail:联系人:耿建民电 话:0538-8541029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清华地 址:泰安市岱宗大街 338-1 号E-mail: 电 话:0538-6269002
7、18553802011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省庄镇明堂河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626900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服务事宜进行磋商,磋商 结束后,磋商小 组要求所有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
8、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 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 报 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的采购方式。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采购人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省庄镇明堂河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规划设计项目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5 项目内容本工程位于明堂河辛泰线交叉口至明堂河与圣元村入口交叉口之间,工程总占地
9、面积约285亩,采 购范围为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6 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40 万元。响应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无效。7供应商资格要求7.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7.2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项目设计经验,并省庄镇明堂河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6269002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7.3 项
10、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同类工程设计经验。 7.4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响应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总设计师职称证及社保证明;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5、参加磋商会议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人则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6、供应商须在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公章;7、企业近两年度(2015年、2016年)的财务报告或其他证明,(须提供原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提供原件) 9 踏勘现场 不 组织,自行踏勘。10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10时00分。省庄镇明堂河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
12、-626900211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2 响应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开户银行:工行泰安分行6、账号:1604015419245001602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
13、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6269036 14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 要求”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16响应文件电子 版内容:响应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PPT或其他多媒体格式;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起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响应结果如何,均不退回。省庄镇明堂河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 联
14、系电话:0538-626900217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18 响应文件装订1、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胶装,包含响应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须含供应商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图纸等),否则其响应无效。1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20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7年12月7日8时00分起至9时00分止。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9时00分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38-1号21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2磋商时间、地点磋商时间:20
15、17年12月7日9时00分;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38-1号23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4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5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 专家2人。26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27 报价轮次 本次磋商共两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28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否2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省庄镇明堂河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
16、商文件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626900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1-2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付合同价款的 40%,施工图设计完成并交付使用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施工完成后付至设计费的 90%,剩余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一年后无息付清。31 服务期限 自接到甲方通知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交付成果。32 招标代理费按山东省物价局鲁价
17、费发200364号文转发的国家发展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有关服务类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计入总报价中。33 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4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
18、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 提交磋商小组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2.1.2 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独立法人。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取得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省庄镇明堂河河道水体生态修复及湿地规划
19、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6269002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3 磋商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1.3.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1.3.5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1.3.6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非采购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1.3.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9政
20、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1.3.10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2.1.3.11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2.1.3.12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1.4 合格的供应商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 2.1.4.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21、企 业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财库 2011181号 )文 件 规 定 ,中型、小型和微型企 业响应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和声明函; 2.1.4.5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 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2.1.4.6以联合体形式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1.4.7磋商文件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