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廉江市河唇镇龙田面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廉江市国土资源局代理机构: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18 年 4 月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2一、总 则 .2二、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3三、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9四、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 .12五、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3六、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19七、开标 .19八、评标与定标办法和原则 .21九、确定中标单位 .22十、授予合同 .23十一、日程安排 .24第二部分 投标格式 . 26投标格式一 .26投标格式二 . 27投标格式三 . 28投标格式四 . 29投标格式五 . 30投标格式六 . 3
2、1投标格式七 . 32投标格式八 .34投标格式九 .35投标格式十 .36投标格式十一 .37投标格式十二 .38投标格式十三 .40投标格式十四 .41投标格式十五 .42附件 1:投标文件(正本)封面 .43附件 2:投标文件(副本)封面 .44附件 3: .451关于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使用说明招标人在使用本招标文件时,招标文件中的空格必须按实填写,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补充填写内容。所有增加或修改部分内容、空白栏目的填写必须采用四号华文行楷字体,删减部分必须附书面说明。如果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而不采用上述方法进行标识说明,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进行备案时,必须同时加盖招标人和
3、招标代理机构公章。2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一、总 则1、项目建设依据:(1)计划批文:廉发改农20184 号 (2)规划批文:廉住建函2018384 号 (3)国土证:廉国土资函201899 号 2、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定义如下:(1)“招标(建设)单位招标人发包人”指廉江市国土资源局。(2)“投标人”指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3)“中标人承包人承包单位”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代表。(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函件”指打
4、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7)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费用全部以人民币表示。3、招标说明(1)本招标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通过“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竞争原则,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担本项目的建设任务。(2)本招标项目属于固定资产投资性质,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其中部份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3)本招标工程由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负责设计。(4)本招标工程实行监理制。(5)本次招标工作由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进行,实行
5、招标人负责制。(6)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4、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配备有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4)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5、投标单位的确定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不少于 3 家,大于或等于 3 家均可直接参加投标,送达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二、招标工程综合
6、说明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廉江市河唇镇龙田面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建设地址:广东省廉江市河唇镇龙田面村(3)工程概况:在广东省廉江市河唇镇龙田面村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含土建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预算总造价:1873017.29 元。(4)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将部分用于本工程合同项目的支付。4(6)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详见施工图纸和有关文件。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2、现场条件(1)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用水:已具备开工条件。(3)施工用电:已具备开工条件。(4)临时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搭设。(5)施工用水用电及生
7、活用水用电:施工用水按照廉江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元/吨,施工用电按照廉江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元/度扣回给发包人。3、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廉江市河唇镇龙田面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4、承包方式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的规定,由中标单位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8、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方可分包。5、工期要求及规定(1)完成本招标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为90 日历天,招标工期为 90 日历天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5(2)招标人欢迎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相应缩短工期的投标文件。(3)本招标工程要求中标人按中标工期完成,每延迟一天竣工罚款人民币 2000 元(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
9、外)。(4)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注:不可抗力的约定:经有关部门鉴定的五级以上地震,正面吹袭廉江市的十级以上台风和龙卷风及广东省廉江市河唇镇 出现降雨量大于 200mm/d 特大暴雨,雷击引起的火灾,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6、工程施工技术要求(1)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2)各种文物均属国家所有,中标人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有文物,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即时报请发包人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言及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机
10、械等必须按投标书所述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4)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向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到,到场签到时间不能少于总工期天数的 90。到场签到时间少于总工期 90的,每少签到一天罚款 500 元。7、材料要求和供应方式(1)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材料由中标人采购。(2)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的通知湛府函2011329 号文的规定,本工程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6(3)本工程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禁止使用实心红砖。(4)本工程中标单位不得向违规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采购商品混凝土(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建筑工程供
11、应商品混凝土的违规供应商名单,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的名单为准)。(5)主要工程材料是指湛建施199922 号文中定义的主要材料及水电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由中标人提前 15 天提供材料样品,经发包人确认样品后,由中标人按要求购买。(6)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国家合格产品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材料。所有主要工程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材料应提前进场,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将进场材料的有关资料交监理工程师确认,在材料使用前提前 24 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若材料未经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而承包人擅自使用,
12、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合同金额 1%元违约金,并由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若材料符合要求,继续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该批材料均一律退场,退场完成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能按要求重新进材料。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7)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材料样品,因而导致材料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工期,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8、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1)本招标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按湛江市房屋建
13、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和评定。(2)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施工程序不按施工规范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7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合格,但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并交纳贰万元违约金。(3)本招标工程的保修期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保修有关规定的保修期限实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承包人需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承建商负责。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 24 小时内应派人根据
14、发包人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返修的,返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商违约,不派员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返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承包人经过两次返修仍不能解决同一质量问题,发包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因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修的,发包人自行派人维修,返修费用由工程保修押金中扣出,若返修费用超出保修押金时,发包人将按有关程序向承包人追讨。发包人因承包人违约而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的维修不解除承包人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9、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1)承包人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符合廉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档案室对工程档案资料的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2)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按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的有关规定提供工程资料,若工程资料不全或承包人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则不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协助发包人完成工程备案手续。(3)若本工程按湛财综200338 号文的要求使用新型材料,中标人需按湛财综200338 号文的要求预留足够的时间通知发包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中标人还需按湛财综200338 号文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资料。若因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