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员工作职责一、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县校车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校车驾驶员必须具有驾驶资质,保证手续完备,证照齐全。 三、加强车辆保养与维护,每次出车前,校车驾驶员必须提前全面检查车辆状况。如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坚决不开带病车。 四、按时出车,保证学生按时到校,及时离校。 五、学生上下车时,必须待车停稳后,再打开车门让学生上下车,学生上车坐稳后,方可开车。 六、行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不准超速行驶,不准赌气超车。七、出车期间坚决不准饮酒,不准疲劳驾驶,确保学生安全。 八、严禁超员。不得私自合并趟数 如因超员酿成事故,一切后果由校车驾驶员负责。 九、校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不得客货混载。 十、协助校车协管员管理好车内物品,保持车内清洁。十一、要增强安全意识,树立服务意识,做到让领导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安全。 十二、如有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2,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与镇领导和中心校主管领导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