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学技术协会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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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文件苏科协发2017135 号关于开展 2017 年第二批次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 ,在宁高校科协,各有关企业科协: 2 根据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相关精神,现就 2017 年第二批次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申报“托举工程” 资助人员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以下统称“学会”,下同) 、高校科协会员、企业科协会员;2、年龄在 4

2、0 周岁以下(1977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率先垂范。二、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1、参加由重要国际科技组织发起的国际大科学工程计划主办的国际会议,由国外高校、企业在优势学科、优势技术领域举办的短期培训班(一个月以内)或类似活动,在活动中作学术报告、论文交流发言的优先资助; 2、参加国际科技组织(学会)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国外短期培训班(一个月以内)或类似活动的差旅费、注册费等开支;

3、3 3、参与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的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参与“一带一路 ”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参与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举办的与“ 一带一路” 相关交流合作项目的差旅费等开支;由国外组织发起的一般性会议(未明确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全年均可参加的培训) 、非学术交流活动等,原则上不予资助。三、资助金额和名额2017 年第二批次“托举工程”项目资助人数 50 名左右,资助标准:参加亚洲区以内活动的资助 2.5 万元,亚洲区以外资助 3 万元。每一批次同一所单位受资助人选最多不超过 3名。已受资助人员 2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资助项目。鼓励受资助人员所在单位、所推荐单位分别给予相应配套资助。四、申报、推荐程序 1、符合

4、受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学会或设区市科协提出申请,并填报江苏青年科学家参与国际组织及相关活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2、各设区市科协和省级学会(含在宁高校科协;不含近两年年检“ 不合格” 的学会。下同)为本项目推荐单位。各设区市科协每批次可推荐 3 名资助候选人;各省级学会、各在宁高校每批次可推荐 1 名资助候选人。3、省级学会负责推荐本会会员;设区市科协负责推荐属地范围内所属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会员。请各推荐单 4 位按照“三重一大” 工作程序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本项目的推荐工作。请设区市科协认真审核申报人的会员身份及其学术、技术水平,形成推荐意见后统一报省科协;请省级学会对申报人的会

5、员身份和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认真把关,并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集体审议后,形成推荐意见报省科协。五、推荐要求1、国外短期培训班、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内容和主办者,必须与申请人所在学会的学科、技术领域密切相关;2、参与学术交流内容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者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实际要求;3、申报人已接到国外有关机构或有关国际组织对其本人发出的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4 月 30 日前)参加短期培训、国际组织学术交流等活动的正式邀请,并出具邀请信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4、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同意其参加短期培训、国际学术交流

6、等活动,同时对其政治、经济、品行把关,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所在地科协或所在省级学会。六、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一)推荐工作材料各推荐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5 1、2017 年“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 推荐工作情况报告纸质件 1 份;2、推荐单位工作组织机构成员名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纸质件 1 份;3、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材料 1 份。(二)候选人材料。1、 江苏青年科学家参与国际组织及相关活动项目申报书纸质件 4 份,其中原件 2 份。2、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 套(不超过 5 项) ;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 套(不超过

7、5 项) ;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 1 套(不超过 5 篇、册) ;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短期培训和国际组织有关活动等项目的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译件。3、 江苏青年科学家参与国际组织及相关活动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材料 1 份。(三)材料报送要求1、所有推荐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一律由推选单位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2、请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前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寄方式报送的,请以快递方式邮寄,时间以寄出当地邮戳为准。 6 3、报送材料由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取。受资助对象入选后,在结束国外学术交流、进修培训后的一个月内向

8、推荐单位书面提交参加国际组织及相关活动的总结材料,由推荐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报省科协组织人事部。省科协计划财务部负责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对具体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联系方式(一)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联 系 人:陈振 宋红群 联系电话:(025)83707253电子邮箱:报送/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30 号宁海大厦 2316 室邮编:210024(二)江苏省科协学会学术部联 系 人:熊亚昕联系电话:(025)83323280;15251829158电子邮箱:报送/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 31-1 号苏建大厦

9、 603 室邮编:210024 7 附件:1、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2、推荐单位工作组织机构成员名单一览表3、江苏青年科学家参与国际组织及相关活动项目申报书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2017 年 7 月 24 日 8 附件 1: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科技人才服务机制,探索服务创新驱动战略有效途径,拓展培养举荐青年科技人才渠道,帮助青年科技人才走向国际舞台参与高层次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为建设“一中心一基地”培养更多科技人才,经研究,省科协设立“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 专项,用于资助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赴国外参加国

10、际学术会议、科技交流、短期培训和国际组织有关活动等。为此,特制定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 托举工程”) 。一、资助对象申报“托举工程” 资助人员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 、高校科协会员、企业科协会员;2、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以下(含 40 周岁,以申报当年计) ,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9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引领社会良好风

11、尚中率先垂范。二、资助经费使用范围1、参加国际科技组织(学会)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国外短期培训班或类似活动的差旅费、注册费等开支;2、参加由重要国际科技组织发起的国际大科学工程计划主办的国际会议、由国外高校、企业在优势学科、优势技术领域举办的短期培训班或类似活动的差旅费等开支;3、参与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的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参与“一带一路 ”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参与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举办的与“ 一带一路” 相关交流合作项目的差旅费等开支。三、资助名额和金额“托举工程” 项目每年实施两批次,每批次资助人员 50 名左右,每人资助费用 3 万元人民币以内。鼓励受资助人员所在单位、所推荐单位分别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12、。四、工作程序1、申报与推荐省级学会(含在宁高校科协,以下同)负责推荐本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范围内的会员。设区市科协负责推荐属地范围内高校科协、所属学会、企业科协会员。符合受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省级学会(协会、研究 10 会、促进会)或设区市科协提出申请并提交江苏青年科学家参与国际组织及相关活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推荐单位应按照“三重一大”工作程序,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委会审议同意后进行项目申报。近两年年检 “不合格”的学会无申报资格。2、组织评审聘请专家对申请资助进行初审、复审,初步确定资助人选。3、研究审定专家评审意见经省科协党组研究审定后通过江苏公众科技网向社会公示。五、推荐要求1、国外短期培训班、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内容和主办者,必须与申请人所在学会的学科、技术领域密切相关;2、参与学术交流内容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者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实际要求;3、申报人已接到国外有关机构或有关国际组织对其本人发出的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参加短期培训、国际组织学术交流等活动的正式邀请,并出具邀请信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4、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同意其参加短期培训、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同时对其政治、经济、品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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