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的原始社会一、 原始社会社会组织及婚姻形态的演变1.猿人时期 在考古学上属旧石器时代早期。这一时期,人们依靠群体的智慧和力量勉强生存,在原始群团里盛行原始的杂乱性交,过着群婚生活。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逐渐有意无意的在原本无序性交的关系中形成一定的规则,开始排除不同班辈之间的杂乱关系,而只允许年岁相仿的同辈男女通婚,即班辈婚。同一辈的男女既是兄弟姐妹,又互为夫妻,从而进入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第一个家庭形式血缘家族时期,这也是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曾广泛的存在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古老民族的早期阶段。2.古人阶段 在考古学上属旧石器时代中期。血缘家族有了进一步发展,逐渐排斥了同一家族内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杂乱状态,进而又逐渐排除了由近及远的旁系亲属间的婚姻关系,由于血缘家族的繁衍分裂,形成新的血缘家族,这就为同一家族的一群兄弟与另一家族的一群姐妹之间的群婚创造了条件,这种新的更高级的群婚形式,即后代一度盛行的族外婚。这是人类家族婚姻时尚又一次重大进步,氏族制度在这一时期逐渐萌芽。3.新人阶段 即晚期智人阶段,在考古学上属旧石器时代晚期,与新人阶段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