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的(国办发201588号)精神,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地建设、审核和监督管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公安部第139号令)及其考试工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GA1030-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甘肃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社会化机构受托办理车驾管业务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以下简称“交警总队”)、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下简称“交警支队”)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相关,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社会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以下简称“社会化考试场”)是指: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