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平市教育局 2017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市政府: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共 17 项,全部纳入开平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 年版);其中有 15 项许可事项已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占总许可事项 88.2%,有 2 项暂未进驻:一是“义务 教育适龄 儿童、少年免学、缓学审批” 暂未进驻。原因是:其中提及的“免学” 说法,与 义务教育法(2015年修正)中作出的“ 延缓入学或者休学 ”法规有冲突,法规中无“ 免学 ”的 说法,现 正协调规范事项
2、名称;二是“未成年人入 读 工读学校审批” 暂未 进驻。原因是“未成年人入 读工读 学校审批” 审批对象 较特殊,是指“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五十八条均提及未成人的隐私保护问题,现正协调如何既进驻网厅又确保学生隐私信息安全。此外。江门市、开平市均未有工读学校,若有个别学生需要转学到其他地方的工读学校,可协助其及时办理好相关的转学手续。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和办结等情况见 开平市教育局 2017 年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登记表。全年行政许可在窗口办理 137 件占办理总量的 100%;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137 件占办理总量 100%。开平市教育
3、局 2017 年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登记表许可事项 全年业务量序号 大项名称 子项名称 申请件数受理件数按时办结件数未按时办结数1 中外合作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 0 0 0 02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筹设) 0 0 0 03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设立) 1 1 1 04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变更) 0 0 0 0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终止) 0 0 0 06 1.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筹设) 4 4 4 07 2.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设立) 7
4、7 7 08 3.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变更) 1 1 1 09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4.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终止) 0 0 0 010 社会力量举办除高等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外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 5 5 5 011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0 0 0 012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审批 0 0 0 013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119 119 119 014 民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举办者变更核准 0 0 0 015 校车使用许可 0 0 0 0 16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学、缓学审批 0 0 0 0 1
5、7 未成年人入读工读学校审批 0 0 0 0 (二)委托制改革情况。我局没有承接江门市行政审批委托事项。(三)依法实施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开平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7 年本)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依法实施;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对所有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均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减半再减半;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修改、完善。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高级中学教 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取消县级初审程序,我局随即对此事项的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开平市教育局行政许可清单(2017 年本)(四)公开公示情况
6、。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进行梳理、编制,形成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并将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及时在开平教育信息网、开平市教育局党务和政务公开栏、开平市网上办事大厅上进行公开。关于开平市碧桂园翡翠湾幼儿园 2017 年开平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五)推行标准化情况。我局编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事实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并印发办事指南,供市民现场取阅。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 印发办事指南(六)创新方式情况
7、。为有效解决服务行政许可相对人“ 最后一公里” 的问题 ,我局精简优化 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如:“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现场确认这一环节承诺到场即办,实现 20 分钟内完成现场确认。 “校车使用许可审批”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办理资料,实现 20 分钟内完成审批。“民办学校审批”创新采用“服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申请方式和办理模式,发挥互联网优势,通过添加 QQ 号、微信号及电话联系方式等做法,对办理中遇到的问题随时进行指导。 (七)监督管理情况。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便于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我局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于各行政许
8、可事项,我局均设立举报投诉及处理情况监督电话。如:对监管民办教育机构是否守法经营,我局坚持民办教育机构实行年度检查工作,并将年度检查结果通过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2017 年,全市共有民办教育机构103 所,经年度检查,合格的 96 所,停办 1 所,属新开办免年度检查的 6 所。又如:加强校车道路交通运行安全管理,我局不定期与市交警大队联合开展全市校车交通安全检查统一行动。2016 年度开平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通告 8 月 18 日集中开展校车性能检测(八)实施效果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配套法律法规精神,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做到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方便行政许可相对人、提高审批效率,切实维护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如:2017 年,我市共有 9 位行政许可相对人拟举办民办幼儿园、培训中心或民办学校,按照要求,此类审批法定办结时间是 3 个月,我局承诺办结时限为 15 个工作日,我局通过优化流程,实际在 7个工作日办结 (年平均数),此举,得到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认可,并对办理过程十分满意。开平市教育局 2018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