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2017 修 订 版 )为充分调动本科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在浙江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推荐的组织机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各系系主任、就业辅导员及年级辅导员为小组成员
2、。二、推荐类别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和专项推免生。其中专项推免生类别:1、四年制兼职辅导员。2、研究生支教团。3、有特殊学术专长者。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简称“补偿计划”)。5、退役学生。三、推荐名额学院具备推荐资格的名额不超过学校当年下达的限额数。推荐名额分配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四、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
3、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5、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2017 年 9 月 1 日前,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执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530 号文件精神;2017 年 9 月 1 日后,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学生处分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处分尚未解除,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受原处分的影响。(二)具体条件: 各类免推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具体条件:1、普通推免生:
4、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 426 分及以上。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均列专业前 30%。2、专项推免生:四年制兼职辅导员:I 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 426 分及以上。英语专业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艺术类专业须通过英语三级。II 综合测评总评列专业前 30%或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列专业前 30%。III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IV 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大学期间曾担任校、院系团学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社团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且表现优秀。研究生支教团:I 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 426 分及以上。英语专业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
5、,艺术类专业须通过英语三级。II 综合测评总评列专业前 40%或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列专业前 40%。III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胜任基层的教学管理工作。IV 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在大学期间参加过各级各类志愿活动或“三下乡”社会实践,成绩突出。V 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团学活动等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选拔。VI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西部地域、气候、饮食、语言等环境。有特殊学术专长者:I 截止于当年 8 月 31 日,获得下列成果者(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
6、组参考其相关成绩并审定后,可直接获得免推资格: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挑战赛、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竞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在“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国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及以上;在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在 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总决赛中入围。II
7、 截止于当年 8 月 31 日,获得下列成果者(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由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初审、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申请时,具体条件中关于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的要求均可放宽至专业前50%,外语要求不变。所获得的“推免生” 资格,占用学生所在学院指标,且不得超过一名:在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力学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工程训练竞赛、浙江省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8、及以上;在“ 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获得省特等奖;在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特等奖;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 A 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I 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 426 分及以上。英语专业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艺术类专业须通过英语三级。II 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均列专业前 30%。III 补偿计划名额、招生专业和对推免生专业背景要求以相关师范大学的需求和计划投放信息函为准。IV 获得补偿名额的推免生,经相关师范大学复试同意录取
9、后,不得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IV 申报补偿名额的推免生不得兼报其他类别。退役学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获得免推资格。(三)对以下项目优秀运动员,在申请推免生时,具体条件中关于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的要求均可放宽至专业前 50%,外语要求不变。1、游泳、乒乓球、武术、跆拳道、网球、羽毛球、健美操、体育舞蹈、定向运动项目中获得全国单项冠军者。2、田径项目获得全国单项前六名者。3、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获得全国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者。注:1、2 项只限单人、双人比赛项目;全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主办,列入中国大学生体协年度计划并举办的比赛,如全国大学生运动
10、会,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等。五、关于专项免推生的特别规定(一)“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和待遇:1、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兼职从事共青团、辅导员或其他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相关管理及待遇由学校另行发文制定。2、毕业后,按毕业研究生就业渠道就业。参加学校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管理和待遇:1、到服务地支教一年后回校学习,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入学后按录取专业教学计划培养;相关管理及待遇由学校另行发文制定。2、毕业后,按毕业研究生就业渠道就业。(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的管理:获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
11、补偿计划”名额的推免生,经相关师范大学复试同意录取后,不得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如相关师范大学对补偿名额推免生经复试不予录取,则视为放弃此补偿名额,相关考生可作为一般推免生自由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六、推荐程序(一)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同时递交“诚信协议书”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二)排序方法1、基本序列确定大学本科三年均在信息学院就读的学生(非“转专业”学生)进行大学三年学习绩点和综合总分的排序,每位同学的学习绩点、综合排名的序号值相加,按照由小到大确定本届毕业生保研基本顺序(即“基本序列”)。相加值相同时,
12、绩点排名优者为先。学习绩点的计算方法为:学 习绩 点 =课 程学分 课 程 绩 点课 程学分综合排名的计算方法为:综 合分 =各学年 综 合分2、转专业学生排序转专业学生包括“优秀生转专业”、“特长生转专业”、“院内转专业”、“之江优秀生转专业”等类型, 具体插空排序方案如下:(1)在现专业就读两学年的“转专业”学生,与“非转专业”学生一起进行两学年的学习绩点、综合分的排序,参照基本序列的排序方法。根据每位同学的学习绩点、综合分排序号值相加确定两学年的排序。(2)转专业学生(A)根据两学年排序中其所在名次,与“基本序列”中相同名次的学生(B)进行两学年排名比较,确定插空位置,最后将 A 排在
13、B 的前面或者后面(基本序列不因转专业学生插入而改变原序列内学生名次),形成免试推研的最终排序。(3)在信息学院就读一学年的“转专业”学生参照就读两学年的排序方法,基本序列更新为插入就读二学年“转专业”学生的序列。(4)预备名单的排序方法为:从预备名单中,根据同一专业内绩点与综合排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专业内预备名单中无替补时,根据原大类招生中的专业所有预备名单中绩点与综合排名得分除以专业总人数进行排序以填补该专业的空缺名额。(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推荐人选”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四)学院将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推荐人选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学校学生处;(五)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需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面试考核后确定),由学生处将推荐免试生名单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本人,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结束学校将推免生名单报浙江省考试院备案。(六)推免生须到接收院校参加复试,并取得该校的预录取通知书,报学生处。(七)推免生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和接收院校有关规定办理报名等手续。七、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学生若有异义,按照浙江工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处理。八、本办法由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信息学院学工办2017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