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浦 城 县 分 散 采 购 计 划 ( 方 案 ) 表( 本 表 适 用 于 在 政 府 集 中 采 购 目 录 及 限 额 标 准 内 1 万 元 以 上 限 额 标 准 以 下及 目 录 外 30 万 元 以 下 自 行 组 织 采 购 的 项 目 )采 购 单 位 盖 章 : 填 报 时 间 : 年 月 日采 购单 位采 购 联 系人 签 字固 定 :单 位 负 责人 签 字财 务 负 责人 签 字联 系 人电 话移 动 :合 计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其 他采 购项 目执 行采 购方 式采 购 资金 预 算( 万 元 )采 购 项 目 清 单序号商 品 名 称 规 格单位数量市 场单
2、 价市 场 价总 金 额预 算单 价预 算 价总 金 额01020304单 位 采 购 领 导 小 组 三 人 以 上 单 数 签 名采 购 项 目 要 求技 术 参数 、 性能 ( 配置 ) 要求售 后服 务要 求交 货期 限 、地 点及 付款 方式其 他要 求申 主报 管单 部位 门意见年 月 日备 注 :1、 表 中 采 购 需 求 说 明 内 容 若 不 够 填 写 可 另 附 页 。 本 表 一 式 三 份 ( 采 购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 会 计 核 算 中 心 各 一 份 ) 。 主 管 部 门 联 系 电 话 : 。2、 采 购 项 目 对 照 市 政 府 集 中 采
3、购 目 录 规 范 填 报 。 每 份 申 报 表 只 填 报 一 个 采 购项 目 。3、 单 位 采 购 具 体 项 目 , 只 报 品 名 、 规 格 和 技 术 指 标 , 不 得 指 定 品 牌 ( 控 购 小汽 车 、 协 议 采 购 方 式 除 外 ) 和 供 应 商 。 采 购 项 目 的 技 术 指 标 , 必 须 是 所 有 品 牌 商 品的 共 性 技 术 指 标 , 不 得 以 某 一 品 牌 特 有 的 技 术 指 标 作 为 技 术 要 求 。4、 各 单 位 应 在 市 场 询 价 的 基 础 上 合 理 编 报 采 购 预 算 。5、 采 购 方 式 : 公 开 招 标 、 邀 请 招 标 、 竞 争 性 谈 判 、 询 价 和 单 一 来 源 。 采购 单 位 应 对 照 政 府 采 购 法 自 主 决 定 合 适 的 政 府 采 购 方 式 。6、 本 表 适 用 于 在 政 府 集 中 采 购 目 录 和 政 府 采 购 限 额 标 准 中 1 万 元 以上 限 额 标 准 以 下 及 目 录 以 外 30 万 元 以 下 的 项 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