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金水区非法电台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广播播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电台,维护人民群 众 切 身 利 益 和 社 会 稳 定 , 决 定 在 全 区 范 围 内 开 展 打 击 非 法 电台 整 治 工 作 ( 以 下 简 称 整 治 工 作 ) 。 为 确 保 实 效 , 特 制 定 本 工 作方 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非法广播电台,严厉打击利用广播电台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打击非法广播频率的联合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金水区非法电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负责整治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2、组 长:徐 雄 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赵 聪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杜海营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成 员:郭小红 区广电中心主任杨嵩山 金水路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志忠 东风路公安分局副局长杨 强 丰产路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潮汐 柳林公安分局副局长杨 楠 未来路公安分局副局长高建领 南阳路公安分局副局长孙伟功 文化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2 张军生 金水工商分局副局长邵宪林 金水食药分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旅游局,负责非法电台整治的日常工作,由郭小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防范和查处非法电台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要求高,需要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区文化旅游局、区广电中心要
3、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对非法设立广播电台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其他部门依法查处。辖区各公安分局要配合开展专项行动,负责处理打击相关犯罪活动。金水工商分局负责查处含有非法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内容的广告。金水食药分局负责对非法电台发布广告涉及的假劣药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销售行为进行查处。四、工作实施此次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准备阶段(3 月 25 日至 4 月 20 日)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做好准备。(二)专项打击阶段(4 月 21 日至 7 月 21 日) 。相关部门开展非法广播电台线索的调查摸
4、排工作;对已定位的非法广播电台开展联合行动,集中进行查处;相关单位要于 7 月 12 日前将专项打击阶段总结等材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3 (三)长效管理阶段(7 月 22 日以后) 。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做好日常工作,对发现的线索、问题及时提交,坚决打击,用一至三年的时间遏制非法电台的滋生和蔓延势头。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非法广播电台的严重危害性,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非法广播电台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5、电话:60229361;邮箱:。(二)密切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工作。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增强打击效果,对利用非法电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非法电台整治工作的宣传,增加宣传内容针对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把打击与防范、教育与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整治效果。(四)建立长效机制。整治非法广播电台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建立健全联合行动打击防范非法电台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广播电台的设置、使用和管理,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