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连妇保200841 号医疗欠费管理暂行规定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为严格把好组织收入关,减少欠费等不良债务损失,促进医院健康、良性发展。现就加强医疗欠费管理作规定如下,请各科室遵照执行。一、医疗欠费分类1、医疗纠纷欠费:指病人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经医教科确认的欠费。2、“绿 色通道 ”欠费:指病人符合医院 “绿色通道”规定进行救治所产生的欠费。 (含由总值班签字的急诊病人欠费)3、突发事件欠费:指因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大面积中毒、疫情等)造成的欠费。4、政策性欠费:由院长签字确认的欠费。5、科室管理不善欠费:指以上 4 类欠费原因以外,因科室在费用控制、催交
2、等方面存在缺陷而导致的欠费。6、其他欠费:以上 5 类欠费以外的欠费。二、医疗欠费的管理1、预缴款管理2(1)入院预缴款管理:病人入院治疗,医生应根据病人的病情确定预缴款金额。预缴款一般病人不低于 2000 元(住院床日4 天不低于1000 元,腹腔镜治疗病人除外),儿童不低于 1000 元,病人未带足预缴款又急需住院的,有本院职工担保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2)住院期间预缴款管理:1)病人住院期间预缴款催缴:住院处通知病区护士长,由医生组和护理组共同催缴。2)担保制度:如病人确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缴纳住院费用的,医院允许医疗组医护人员及其他职工为其担保,担保金额不大于 10000 元,担保时需
3、到住院处办理相应手续。如发生担保损失,所有损失由担保人承担。3)对欠费数额较大病人,科室严格执行相应的报告审批制度。2、医疗纠纷欠费管理各科室应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降低医疗纠纷欠费。3、“绿 色通道 ”欠费管理(1)为了及时救治危重病人,医院开通“绿色通道” ,实施先抢救后收费等以病人为中心的措施。但须报告总值班,在取得病人或家属、陪人签字后由总值班签字方可记账。每个总值班次负责处理的有效期为24 小时。(2)抢救结束后,经治医生及科主任、护士长应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其单位联系,做好医疗费用的催收工作。(3)急诊科设立“绿色通道 ”病人登记本,逐一 详细登记相关信息。
4、(4)药房、放射、检验、B 超等科室应将“绿色通道” 未收费病人的处方、各种检查申请单在科内做好登记工作,防止检查单、处方失落,并在班内送急诊科,由急诊科统一交收费处计费后将处方、申请单于 1个工作日内返回相关科室。(5)“绿 色通道 ”产生的欠 费,各科室应 在 24 小时内报告医教科,并组织催讨,若催讨未果,24 小时内应立即报告分管院长。(6)有总值班签字的急救、急诊病人欠费处理办法同“绿色通道” 欠费管理。4、突发事件欠费管理(1)对突发事件病人按“绿色通道” 先给 予救治。(2)抢救结束后,各科室应及时将详细情况告知医教科、财务科,财务3科配合医教科汇总欠费情况,并报告院长,财务科、
5、医教科、保卫科应主动配合各相关临床科室做好催讨工作。5、科室管理不善欠费管理(1)非急诊病人,经治医生应通知病人预交足够的钱,如预交款余额不足则大型检查、择期手术、贵重药品的使用应暂缓。(2)加强环节管理,防止漏计、少计费用,住院处每日将欠费及催要金额通知到每个病区、每个专业组、每个护理单元,住院处对已发生欠费的病人应立即停止其所有费用录入并立即通知相应科室及专业组,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出院病人特别是临时出院病人应由病区办公班护士核对当天的费用情况,尤其是药品费用。(3)加强科室欠费管理,对有恶意逃费迹象的病人应多加防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医教科、保卫科;对经济困难病人,应根据病人经济状况,
6、结合病情,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4)大型检查、特殊治疗、医保外诊疗项目,事先应充分告知病人和家属,已产生欠费的,原则上暂缓检查。 6、实行欠费报告审批制度(1)对医疗纠纷造成欠费的,各科室应在纠纷发生后 12 小时内书面报告医教科。(2)各科室应及时报告医疗欠费情况。住院欠费金额达到 300 元,须由经治医生报科主任审批同意;欠费金额达到 300-1000 元的,需经医教科并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欠费达到 1000 元以上的需报院长审批同意; “绿色通道” 及突发事件病人需 经医教科报院长审批同意;政策性欠费由院长审批同意。(3)财务科于每月 10 前将上月全院欠费情况汇总交医教科和相关科室,并
7、报告分管院长,20 日前财务科会同医教科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告院长及相关科室。7、医疗欠费的通报与及时清理作为财务科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要主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与各临床科室的协调、沟通;对门诊收款处、住院结算处的管理要做到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个别检查与普查相结合,对门诊收款处、住院结算处欠费通报清理及时性与各科室报告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实行每周例行检查,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已发生欠费病人要积极配合各临床科室做好解释工作。对拒4不执行本规定的科室与个人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三、医疗欠费的处理财务科先汇总,再由医教科确定欠费性质,然后进行分类处理。1、对医疗纠纷欠费的处理:相关责任人除按连妇
8、保(2007)59 号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中相应条款处罚外,凡是经医院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确认的临床科室无责任的医疗纠纷经医院研究可从轻或免于处罚;其他医疗纠纷引起的欠费等不良债务全额作为科室支出。2、“绿 色通道 ” 与突发事件欠费的处理:财务科定期审核其费用是否真实,如有无依据收费、套高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情况除违规部分不作为科室收入外另按质量及行为考核细则相关条款严格考核;如费用合理,经多方催讨无法收回的欠费,由医教科报分管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处理,并由医教科负责汇总登记。3、政策性欠费的处理: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4、科室管理不善欠费的处理:欠费金额全额从发生欠费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5、其它欠
9、费的处理:实行一事一议制。6、为防止因职责不清导致互相推诿责任现象,对发生欠费的病人如果住院处未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及医疗专业组或住院处明知其已欠费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仍然强行录入费用所发生的欠费按照“谁负责、谁承担” 由住院 处工作人员全额赔偿 ;如住院处已通知欠费,病区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仍然强行录入费用所发生的欠费按照“谁录入、谁负责”由 责任人全 额赔偿。7、财务科每月 10 号前将出院病人欠费病人汇总交医教科,医教科每月 20 日前应将处理意见送交财务科,如无特殊情况,所有欠费均应当月结清。财务科每周对在院病人费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逾期欠费未结情况,通知住院处、相应科室及医疗专业组,并分别情况给予行为及质量考核扣罚。8、对科室无法收回的欠费,由保卫科组织人员催讨。相关人员予以 5-20%的奖励。5二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