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企合作开发协议书甲方:博罗县龙阳镇九头社区下头塘居民小组乙方:博罗县宏景事业有限公司为了大力发展集团经济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经甲乙双方有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事先征得甲方村民小组大会表决通过前提下,甲乙双方拟以村企和合作模式,就 居民小组的村民留用地开发项目签订如下协议:一 、合作项目位置及合作条件和方式1、甲方同意按县城总体规划,将位于下头塘居民小组屋后背山村民留用地约 平方米面积的土地(下称“合作用地“)与乙方合作,具体合作用地位置坐标四至以村民留用地国土红线图为准(甲乙双方签章确认)。2 按照双方的约定,乙方在取得下头塘居民小组约 平方米合作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日起,在三年内建设好以下物业移交给甲方使用:(1)、无偿建设71间一 二层门店和有偿建设第三层门店(规格13M*4.5M,按设计图纸为准施工);如果甲方提供的临街土地无法满足71间店铺的设计需求,甲方另无偿提供临街土地供建设门店之需,具体面积由甲乙双方商定。(2)、乙方无偿建设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楼房交甲方使用;(3)、乙方垫资兴建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