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中山市五桂山办事处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资金补贴实施细则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节 2015269 号),为 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 术改造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我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水平,做好我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补贴资金申报、拨付、核查和管理等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申报补贴范围1、申请对象为 S13 以下配电变压器在用企业。2、配电变压器使用企业须是在五桂山行政区划内的企业。3、配电变压器安装建设地址必须在五桂山行政区划内。4、申请项目必须选用 2 级能效以上,且变压器须使用国内生产的天然酯绝缘油。二、补贴标准 序号 容量 kVA能效
2、1 级补贴金额(元)能效 2 级补贴金额(元)1 20 4000 20002 50 6000 40003 80 8000 6000- 1 -4 100 9000 65005 125 10000 70006 160 12000 80007 200 14000 100008 250 16000 110009 315 18000 1300010 400 23000 1600011 500 25000 1800012 630 32000 2200013 800 41000 2800014 1000 47000 3200015 1250 54000 3700016 1600 69000 4700017
3、2000 86000 5300018 2500 111000 60000(一)上述补贴标准按改造后的单台变压器容量核定。(二)获得项目补贴的企业,不影响其申请和享受省、市其他资金项目。(三)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购买的按补贴标准的 100%给予补贴,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月 31 日购买的,按补贴标准的 80%补贴。- 2 -(四)购买时间以销售发票为准。3、申报拨付办法(1(编写申请报告申报单位编制中山市五桂山高效配电变压器财政补贴申请报告(附件 1),具体包括以下材料:1、中山市五桂山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补贴申请表
4、1、表 2(附件 2、3)。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购置变压器的采购合同、发票(复印件)。4、竣工验收报告。5、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附件 5)。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相关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二)申报、拨付程序1、资金申请单位在配电变压器改造完成后,将申请报告递交至五桂山经信局。 2、五桂山经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单位的配电变压器改造情况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填报中山市五桂山配电变压器改造核查表(附件 4),出具核查意见。3、五桂山经信局依据核查意见,就项目名称和配电变压器改造容量情况在五桂山办事处网站上公示。4、五桂山财政分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
5、到资金申请单位。四、核查办法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配电变压器安装建设后的现场核查- 3 -工作,重点包括项目真实性、符合性并确认相关指标数据。1、项目真实性。对安装后的全部配电变压器系统拍照取证,核实改造后配电变压器的基本技术参数、铭牌信息等资料是否与申报材料及有关合同内容一致。2、项目的符合性。现场查看核实新装配电变压器是否符合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查看项目的配电变压器销售发票开具时间;查看项目合同的约定完工时间;查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确定完工时间。3、项目相关数据指标。确认安装配电变压器的总数量、总容量。五、其他事项(一)五桂山财政分局负责补贴资金的预算管理,并根据五桂山经信局的核查意见办理资金拨付,会同五桂山经信局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二)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贴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三)使用补贴资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本企业申报项目的具体实施,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项目改造、资金使用负全面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不得重新申报,收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四)第三方核查机构不得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对核查报告负责。- 4 -项目单位收到补贴资金后,应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附: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