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頁,共 2 頁 F-424 106.1買入代收華南商業銀行台照一 、 申 請 人 ( 統 一 編 號 身 分 證 號 碼 ) 茲 檢 附 所 持 有 之 外 幣 票 據 張 ( 合 計 金 額 ) , 即 請 貴行 辦 理 , 票 款 請 由 貴 行 扣 除 有 關 費 用 及 利 息 後 結 付 。 本 項 交 易 性 質 交 易 國 別 。 性 質 為 三 角 貿 易 者 ,請 勾 選 : 是 否 大陸出口 是 否 最原始匯款來源地為中國大陸。二 、 票 據 內 容 及 明 細 如 下 :抬 頭 人 發 票 人 付 款 銀 行 票 據 號 碼 到 期 日 票 據 金 額三、 申請人
2、同意如因票據正由貴行審核處理中,致不能及時完成票款結付手續,而使申請人蒙受匯率變動損失時,概由申請人自行負擔與貴行無涉。四 、 申 請 人 保 證 委 請 貴 行 買 入 或 代 收 之 外 幣 票 據 , 絕 無 偽 造 、 變 造 或 其 他 瑕 疵 。 縱 或 事 後 證 實 其 有 上 述 瑕 疵 , 致 貴 行 蒙 受 損 失時 申 請 人 願 負 全 部 責 任 。五 、 申請人保證委託貴行買入或代收之外幣票據,於領取票款以後,倘發生退票或糾葛者,不問其理由如何、亦不問其退票係發生在票款收妥進帳以前或以後、抑或發生在申請人提領票款以後,申請人於接獲貴行通知後,願立即如數以原幣,並按
3、貴行所訂一般外匯授信利率加計利息償還,並願負擔一切有關之費用,倘遲延入帳時,亦同。六 、 申 請 人 瞭 解 向 貴 行 申 請 買 入 或 代 收 之 票 據 , 適 用 付 款 地 當 地 相 關 法 令 , 例 如 美 國 統 一 商 法 規 定 , 經 變 造 或 偽 造 之 票 據 , 雖經 付 款 銀 行 付 款 , 仍 得 自 發 票 人 經 由 付 款 銀 行 收 回 票 據 之 日 起 一 年 內 , 隨 時 可 退 票 , 票 據 背 書 之 簽 名 被 偽 造 或 係 由 無 權 代理 人 所 為 者 , 付 款 銀 行 得 自 付 款 日 起 三 年 內 予 以 退 票
4、 。 此 外 , 依 美 國 法 令 The 21st Century Act 規 定 , 美 國 地 區 票 據於 代 收 銀 行 製 成 替 代 票 據 , 原 始 票 據 可 能 被 銷 毀 , 票 據 退 票 後 退 回 之 票 據 可 能 是 替 代 票 據 紙 本 , 而 非 原 始 票 據 , 且 該 替代 票 據 之 保 存 期 限 為 七 年 等 , 申 請 人 均 願 遵 守 該 等 法 令 , 絕 無 異 議 。七、 本筆票款處理方式如下:(於內擇一註記)全部結售貴行並按結售當時貴行所公告之即期外匯買入匯率折算為新臺幣,撥入申請人設於貴行之新臺幣存款第 號帳戶。全部撥入申
5、請人設於貴行之外匯活期存款第 號帳戶。八、 申請人申請貴行買入之外幣票據,其中票據號碼 、金額 ,其抬頭人之名稱與申請人之名稱略有不符,茲聲明該票據確為申請人經由合法方式取得,倘有任何糾葛,概由申請人自行負責與貴行無涉。九、 申請人瞭解本申請書第一條所稱之有關費用及利息,係指貴行手續費用(按票面金額 0.05計收,最低新臺幣 200 元(DBU)/美金 10 元(OBU),最高新臺幣 800 元(DBU)/美金 30 元(OBU)) 、郵費(新臺幣 600 元(DBU)/美金 20 元(OBU),如以國際快遞寄件時,按國際快遞價格計收) 、買入光票墊款息(按貴行掛牌各該幣別之墊款利率計收,最長
6、以 21 天為限) 、國外代收光票銀行實際扣取之費用。光票代收之期間,平均約為 1 個月。申請人同意貴行目前所訂手續費、郵電費及墊款息之收費標準,且同意貴行得隨時調整,但應於調整前以顯著方式,於營業場所或網站上公開揭示。十、 申請人同意本外幣票據申請書之約款及申請代收外幣票據約定書授信契約書(週轉性支出專用)特約條款之申請買入外幣票據條款,均為辦理外幣票據業務之依據,申請人均應遵守。如有牴觸以本申請書為主。十一、貴行於票據寄送前,申請人得請求貴行變更、解除及終止買入或代收申請,惟票據寄送後,不在此限。因前揭行為所產生之必要費用或損失,概由申請人負擔。十二、申請人對本服務有所疑義,可於營業時間中
7、親洽往來營業單位或透過下列管道,由專人負責說明及答覆:24 小時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2)2181-0101、申訴專線:0800-231710、0800-231719、意見信箱:http:/.tw/others/contact.shtml。申請人聲明就本申請書之重要約款,經貴行詳為解說,已經充分瞭解自身權利行使,本申請事項變更、解除及終止之方式與限制;應負擔之費用、損失及利息(包括收取時點、計算及收取方式)及其他義務;貴行可主張之重要權利以及應盡之義務與責任,並同意簽章於下:銀行編號: 日 期: 外 幣 票 據 申 請 書 DBU OBU請用 A4 紙張列印第 2 頁,共 2 頁 F-424 106.1申請人 (請蓋原留印鑑) 地址: 電話: 第一聯 由外匯指定單位留存AO 核章外匯指定單位 受理單位: 分行主管 經辦 主管 經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