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文件(7)关于灵丘县 2017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 年 4 月 9 日 在 灵 丘 县 第 十 六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上灵丘县财政局局长 勾海德各位代表:现将灵丘县 2017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 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一、2017 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7 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财税部门深入学 习 贯 彻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2、系 列 重 要 讲 话 和 十 九 大 精 神 ,坚 持 新发 展 理 念 ,坚 持 稳 中 求 进 工 作 总 基 调 ,按 照 “紧 日 子 、保 基 本 、调 结 构 、保 战 略 ”的 原 则 ,落 实 更 加 积 极 有 效 的 财 政 政 策 ,减 税降 费 ,精 准 调 控 ,完 善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推 进 财 政 资 金 统 筹 使 用 ,提 高 财 政 支 出 精 准 度 和 有 效 性 ,助 力 脱 贫 攻 坚 ,为 全 县 社 会 经济 发 展 实 现 预 期 目 标 提 供 了 坚 强 有 力 的 财 政支撑。- 2 -(一)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1、公共财政预
3、算收入完成情况2017 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13517 万元,占年初预算 11577 万元的 116.76%,占财政总收入 27174 万元的49.74%,比上年同期 11218 万元增收 2299 万元,增长20.4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财政系统完成 6013 万元,比上年同期 3448 万元增长74.39%;国税系统完成 3931 万元,比上年同期 2530 万元增长55.38%;地税系统完成 3573 万元,比上年同期 5240 万元下降31.81%。2017 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 27174 万元,占年初预算23123 万元的 117.52%,比上年同期 228
4、33 万元增收 4342 万元,增长 19.02%。财政总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财政系统完成 6013 万元,比上年同期 3448 万元增长74.39%;国税系统完成 14813 万元,比上年同期 10457 万元增长 41.67%;地税系统完成 6348 万元,比上年同期 8928 万元下降- 3 - 28.90%。分级上划情况:上划中央收入 9424 万元,占财政总收入 27174 万元的34.68%,比上年同期 7205 万元增加 2219 万元,增长 30.80%;上划省级收入 2822 万元,占财政总收入 27174 万元的10.38%,比上年同期 2948 万元减少 126 万元,下
5、降 4.27%;上划市级收入 1411 万元, 占财政总收入 27174 万元的5.19%,比上年同期 1426 万元减少 15 万元,下降 1.05%。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17 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 192118 万元,比上年同期 204802 万元减少 12684 万元,下降 6.19%。其中:个人部分支出 73941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2048 万元,专项支出 116129 万元。主要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004 万元,比上年同期 13376 万元增长 4.69%;公共安全支出 7404 万元,比上年同期 7906 万元下降6.35%;教育支出 34189
6、万元,比上年同期 48980 万元下降30.20%;文化体育传媒支出 4149 万元,比上年同期 4498 万元下降 7.76%;-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955 万元,比上年同期 31111 万元增长 12.36%;医疗卫生支出 10272 万元,比上年同期 17278 万元下降 40.55%;环境保护支出 5175 万元,比去年同期 8967 万元下降42.29%;城乡社区支出 5920 万元,比上年同期 5632 万元增长5.11%;农林水事务支出 55825 万元,比上年同期 36446 万元增长 53.17%;交通运输支出 2915 万元,比上年同期 4238 万元下降31.
7、2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 1314 万元,比上年同期1085 万元增长 21.11%;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 2299 万元,比上年同期 1176 万元增长 95.49%;住房保障支出 11825 万元,比上年同期 21146 万元下降 44.08%。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 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 531.47 万,上年同期 566万元减少 34.53 万元,下降 6.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 325.04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99.32 万元,因公出- 5 - 国经费支出 7.11 万元。3、预算调整情况财政收入方面:2017 年新增财力 89679 万元,主要是
8、本级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增加 1940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较年初增加 45524 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较年初增加 19817 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公共预算 2428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公共预算 4890 万元,上级下达政府性债务置换资金11890 万元,下达新增债券资金 14890 万元。财政支出方面:根据上级下达资金的用途,同时考虑年初 未 列 入 预 算 的 配 套 资 金 和 临 时 性 追 加 支 出 等 因 素 ,按 照预 算 法 相 关 规 定 ,将 地 方 财 政 支 出 预 算 149321 万 元 调 整为 210796 万 元 。预 算 调 整 支 出 项 目 主
9、 要 为 “三 基 建 设 ”县 级 配套 资 金 1174 万 元 ,义 务 兵 优 待 金 1115 万 元 ,集 中 供 热 补 贴1666 万 元 ,扶 贫 领 域 县 级 安 排 资 金 1510 万 元 ,城 乡 清 洁 工程 3600 万 元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及 寄 宿 生 生 活 补 助 配 套 经 费 400万 元 ,公 路 养 护 及 街 巷 硬 化 配 套 477 万 元 ,计 生 家 庭 奖 励 200万 元 ,车 河 有 机 论 坛 130 万 元 ,新 材 料 产 业 园 区 420 万 元 ,门头 峪 水 库 蓄 水 项 目 929 万 元 ,“三 河
10、”县 城 段 综 合 治 理 项 目120 万 元 ,文 旅 产 业 基 金 项 目 1210 万 元 等 。4、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2017 年全县财政收入总计为 210796 万元。其中:当年县级公共财政收入 13517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65132 万元- 6 -(返还性收入 726 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102688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61718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080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658 万元,调入资金7318 万元,上年结余 8061 万元。2017 年全县财政支出总计为 210796 万元。其中:当年县级公共财政支出 192118
1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470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11890 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521 万元, 结转下年支出 1797 万元(专项资金结转)。收支相抵后,全年财政实现收支平衡。(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2017 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 16314 万元。其中:本级收入 846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558 万元,上年结余 221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11700 万元。2017 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 16314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 13804 万元,上解支出 82 万元,调出基金2428 万元。收支相抵后,全年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平衡。(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201
12、7 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 55837 万元。2017 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 55649 万元,当年结余 188 万元。(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7 - 2017 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 4890 万元,主要为廉租房出售收入。2017 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 4890 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五)2017 年政府性债务情况2017 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 37000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 22500 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 14500万元。2017 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 36429.07 万元,从全县债务总额看,债务风险总体在可控范围内。其中:按债务
13、性质分为一般债务余额 22369.07 万元,专项债务余额 14060 万元;按债务规模及种类分为存量债务 6661.79 万元,置换债券14877.28 万元,新增债券 14890 万元。二、2017 年全县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2017 年,全县财政工作充分发挥“生财、聚财、理财、用财” 职 能作用,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各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平稳较快增长一是围绕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加强部门协作。坚持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收入进度,做到旬关注、月调度、季小结、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确保收入均衡入库
14、。做好- 8 -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监控,做好对重点企业的调研分析,全面掌握其税收变化情况,落实好“营改增” 相关税收政策,完善各项税收征管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治税,及时清理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税收收入完成 7504 万元。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提高执征执收部门积极性,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非税收入足额征缴入库,不断增强财政部门的收入管理职能,非税收入完成 6013 万元。三是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提高政策敏感度,把握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支出的政策动向,配合各部门积极立项,将准备工作做实做细,争取项目和资
15、金支持。全年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61718 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02688 万元。这些资金的注入,对壮大我县地方财政实力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有力地支持了我县各项事业的长足发展。(二)大力培植财源,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发展。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企业落地,通过多渠道筹集和统筹,全年对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的政府性投入突破 108000 万元,对扩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推动部门争取项目积极性。财政部门及时掌握项目申报信息,并根据项目的申报要求,主动与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单位、企业进行联系,参与可行性分析,做到了信息灵、腿脚勤。对- 9
16、- 各部门争取回的各类专项资金均做到了不拖、不欠、不挤、不占,随到随拨,从而充分调动了各部门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发展事业的积极性。三是不断改善企业融资难题。针对我县税源结构单一,后续财源基础薄弱的现状,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通过财政金融互动,以“助保贷” 方式为 15 户企业发放贷款共计 6098.7 万元;以“普惠金融” 方式发放涉农贷款 120352.8 万元,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增加和质量提高。(三)倾力改善民生,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是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安排好党建、扶贫、教育、 医疗卫生
17、等民生支出需要,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勒紧腰带过“紧日子 ”,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 积极落实各 项惠农补贴政策,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农机购置补贴发放96 户,补贴资金 163.73 万元;退耕还林补贴发放 46690 户,补贴资金 897.9 万元;农业“三项补贴”发放 46512 户,补贴资金 3007.30 万元;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补贴发放 78049 户,补贴资金 1560.98 万元。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发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 3752 万元,使全县 35699 名农民受益;发放企业养老保险金 11000 万元,人均提高 167 元,确保了3
18、375 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领取;发放城市居民- 10 -最低生活保障金 1253 万元,确保了全县城市低保对象 1787户 3342 人的低保金按时足额领取;发放农村居民最低保障金 4508 万元,确保了全县农村低保对象 18934 人的低保金按时足额领取;发放农村五保金 1274 万元,确保了全县2978 名五保供养对象的五保金按时足额领取。(四)致力精细管理,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财政投资评审范围不断拓宽。建立了初审、复审和稽核为一体的三级评审体系,评审范围由过去的建筑安装、市政道路等基本建设项目评审逐步拓展到水土保持、水利建设、土地测绘等项目。全年评审各类政府投资项目 39 个
19、,评审投资总金额 47119 万元,审定金额 41905 万元,审减各类不合理支出 5214 万元,平均审减率达 11.07%,有效堵塞了财政资金使用漏洞。二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 。全 县 所 有 预 算 单 位 均 已 纳 入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改 革 范 围 ,全 年共 完 成 直 接 支 付 5012 笔 ,金 额 224600 万 元 ;完 成 授 权 支付 5230 笔 ,金 额 9892 万 元 ,为 健 全 公 共 财 政 管 理 体 系 ,切实 保 障 各 项 民 生 资 金 的 落 实 起 到 了 积 极 作 用 。三 是 政 府 采购 管 理 日 趋 规 范 。全 年 共 组 织 实 施 政 府 采 购 93 次 ,预 算 额15022.39 万 元 ,成 交 额 14219.44 万 元 ,节 约 资 金 802.95 万元 ,节 支 率 达 5.65%,切 实 提 高 了 政 府 采 购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保 护 了 政 府 采 购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促 进 了 廉 政 建 设 进 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