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PPP 项目招 标 文 件政府采购编号: NXZFCG-HNTP-2016-01招标编号:TPPCZ2016001采购人 : 宁乡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 :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PPP 项目 招标文件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须知 .5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 议书 .23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24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PPP 项目 招标文件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第一章
2、 招标公告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PPP 项目招 标 公 告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PPP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资格预审,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投标。一、项目名称: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PPP 项目二、政府采购编号:NXZFCG-HNTP-2016-01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五、投标人(社会资本)资格条件要求:5.1 社会资本(投标人,下同)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
3、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5.2 社会资本具有 3 亿元以上的自有资金或 15 亿元的银行资信证明(以本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5.3 社会资本 2014 年度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以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5.4 社会资本近五年内,至少承接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 亿元的投资项目(不限类别)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5.5 社会资本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6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
4、严重违约的情形。5.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PPP 项目 招标文件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方须符合本公告第 5.1 至 5.5 条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4)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
5、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5)本项目至多允许 2 家具有关联关系的社会资本同时参与,同一联合体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成员可作为一家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6、招标文件获取:1、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至 2016 年 3 月 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韶山北路 86 号(袁家岭)鑫天大厦四楼 403 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400 元,售后不退。七、投标规定
6、:1、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3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6 年 3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内) ,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宁乡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联系人:陈先生电 话:0731-87855690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PPP 项目 招标文件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传 真:0731-87823646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
7、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 86 号鑫天大厦 4 楼 联系人:吴先生 邓先生电 话:0731-84894808 84894807传 真:0731-82258508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PPP 项目 招标文件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说 明1.项目概况与协议范围1.1 项目名称: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PPP 项目1.2 项目授权主体:宁乡县人民政府1.3 项目实施机构:宁乡县交通运输局 1.4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 采购内容: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8、PPP 项目,采购内容建设 25 个子项目(包括宁乡交通干线道路建设 12 个子项目和市政道路建设 13 个子项目) ,总建设里程约 343 公里(干线公路 302 公里,市政道路 41 公里) 。1.6 项目投资估算:目前按照 25 个子项目进行估算,项目总规模约为 103.94 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按照宁乡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竣工决算的数额下浮后(根据投标下浮率计算)的金额作为计算依据,项目公司承担的征地拆迁费用不超过工程投资的 20%。市政道路征拆费用由各园区、城区及相关建设载体单位自行负责,征拆费相应不列入本项目的计算范畴。1.7 合作期限(即特许经营期):本项目整体建设期不
9、超过 5 年,即所有子项目均须在 2020 年前建设完成,单个子项目完工后分别按年度进入运营维护期,单个子项目的运营维护期不少于 15 年(含) 。1.8 合作模式:DBOT 模式(设计建设运营 移交) 。1.9 退出机制:特许经营期到期后,社会资本按协议约定退出;在特许经营期内,经甲方同意,社会资本可提前退出。2.0 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财政补贴和社会资本资金及银行贷款。2、项目建设内容及运营模式2.1 项目建设内容: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PPP 项目,建设 25 个子项目(包括宁乡交通建设 12 个子项目和市政道路建设13 个子项目) ,总建设里程
10、约 343 公里(干线公路 302 公里,市政道路 41 公里) 。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PPP 项目 招标文件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具体内容见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施工图,每年具体子项目实施计划由政府确定,个别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项目内容、建设计划拟定见下表:修建里程(公里)序号 项目名称道路类型 一级 二级路基(米)路面(米) 具体情况1 华强大道(S108 望城乌山至宁乡高桥) 干线公路 10 17 31 24.5 起于望城乌山互通经历泉线,止于S208,原历泉线提质改造,G319 以南新建2 香山大道 干线公路 10.539 2
11、8 24.5 起于长张高速金洲互通,止于 S327 岳宁大道,金洲新区金岳路并入此项目。3 龙江大道(S327 改线) 干线公路 14 28 24.5 宁乡县出城公路,起于溜子洲大桥, 止于玉煤大道4 灰唐旅游干线(灰汤互通与唐市连接线高 速公路连接线) 干线公路 25 28 24.5 起于长韶娄高速灰汤互通,止于益娄 高速唐市互通5 青-龙-巷-沩公路 干线公路 38 12 9 起于青山桥镇,经龙田、巷子口,止 于沩山乡6 横雷公路(S218/S108 宁乡横市至雷鸣洞跨区域公路) 干线公路 35 12 9 起于横市镇,止于与南横线相交的龙 田隔山7 沩山外环线(连接北横线、千佛洞等景区 至
12、沩山) 干线公路 34 10 8.5 起于黄沩公路沩山段,止于沩山景区8 G354(宁乡段)(跨区域公路) 干线公路 15 12 9 韶山至南横线(宁乡段)9 煤炭坝至灰山港 干线公路 7.64 12 9 起于宁乡煤炭坝,止于益阳灰山港10 S209 线“白改黑” 干线公路 37.371 12 9 起于宁乡横市镇,止于王家坳,公路 提质改造11 S208 线“白改黑” 干线公路 28 12 9 起于宁乡县城,止于韶山,公路提质 改造12 金唐公路(金洲互通-南田坪互通-唐市互 通) 干线公路 30 28 24.5起于长张高速宁乡东互通,部分利用金岳公路、S208、南横线,止于益娄高速唐市互通1
13、3 三环西路 市政道路 8.5 30 24.5 沿江大道仁福村铁井湖组至 G31914 欧洲南路 市政道路 1.6 24.5 21.5 城建安置路,金桥路至金夏路15 玉兴西路 市政道路 2.8 30 24.5 拟建双向 6 车道,三环路至金玉工业 园16 金旺路南延线 市政道路 3 30 15 拟建双向 4 车道,玉兴西路至 G32717 入园路 市政道路 1.7 30 19 金龙路至玉康西路18 仁福大道 市政道路 3 30 19 金龙路至茆田路19 东城大道建设工程 市政道路 1.5 36 西起滨江路,东至曾家河路。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PPP 项目 招
14、标文件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20 龙溪路提质改造 市政道路 1.5 20北起玉潭路,东至沩江,全线道路提质改造、跨江大桥建设及其他配套设施等。21 人民北路建设工程 市政道路 1.2 30 北起一环路,南至玉潭路。22 花明北路 市政道路 2.2 24.5 南联花明路(下穿铁路)、北至长益高 速,路幅宽 40 米。23 蓝月谷东路 市政道路 3.59 23 路幅宽 40 米,双向六车道,起于经开区谐园北路,止于宁乡大道,已启动300 米建设。24 檀白路 市政道路 7.6 23 路幅宽 40 米,双向六车道,起于檀树湾滨江路,止于益阳与宁乡交界处。25 滨江路 市政道路 2.9 23
15、路幅宽 29 米,双向六车道,起于船形山路,止于檀白路。其中 干线公路 302市政道路 41总合计 124.529218.111序号 项目名称 道路类型 暂定建设期1 华强大道(S108 望城乌山至宁乡高桥) 干线公路 2016-20182 香山大道 干线公路 2016-20183 龙江大道(S327 改线) 干线公路 2016-20194 灰唐旅游干线(灰汤互通与唐市连接线高速公路连接线) 干线公路 2016-20185 青-龙-巷-沩公路 干线公路 2018-20196 横雷公路(S218/S108 宁乡横市至雷鸣洞跨区域公路) 干线公路 2017-20197 沩山外环线(连接北横线、千佛
16、洞等景区至沩山) 干线公路 2017-20198 G354(宁乡段)(跨区域公路) 干线公路 2019-20209 煤炭坝至灰山港 干线公路 2018-201910 S209 线“白改黑” 干线公路 2017-201811 S208 线“白改黑” 干线公路 2017-201812 金唐公路(金洲互通-南田坪互通-唐市互通) 干线公路 2017-201913 三环西路 市政道路 2016-2018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PPP 项目 招标文件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14 欧洲南路 市政道路 201615 玉兴西路 市政道路 2016-201816 金旺路南延
17、线 市政道路 2017-201917 入园路 市政道路 2016-201718 仁福大道 市政道路 2016-201819 东城大道建设工程 市政道路 2016.5-2017.1220 龙溪路提质改造 市政道路 2016.7-2018.1021 人民北路建设工程 市政道路 2016.10-2018.1022 花明北路 市政道路 201623 蓝月谷东路 市政道路 201624 檀白路 市政道路 201625 滨江路 市政道路 20162.2 PPP 合作模式为了进一步推进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考虑本项目特点,本项目选择 DBOT 模式,即设计建设运营移交。宁乡县以县交通局为实施单位(以下简称“甲
18、方”) 、授权宁乡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资本投资人代表,引进社会资本(可以为社会资本的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 ) ,实行 PPP 模式,联合组建项目公司,中标后,社会资本可根据融资需要等实际情况引进金融机构或基金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但社会资本必须为项目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目公司按照县政府的规划要求,进行宁乡县国省干线、部分市政道路等交通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公司负责道路的维护维修并保证在经营期内正常使用,负责道路巡检服务。在运营维护期间,宁乡县财政局依照县人大决议,按年以政府付费的形式购买项目的可用性服务、运营维护服务。2.3 支付机制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机制,由政府根据项目运营
19、维护期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付费。3 、合同体系本项目合同体系主要包括 PPP 项目合作协议、股东协议、融资合同、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运营维护服务合同等。3.1 定义宁乡县“十三五”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市政道路建设运营维护 PPP 项目 招标文件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3.1.1 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服务单位,本项目为宁乡县交通运输局。3.1.2 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3.1.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1.4 成交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社会资本。3.1.5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
20、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颁发的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 号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采购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1.6 日期:指公历日。3.1.7 合同:指由本次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1.8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3.1.9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4、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4.1 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 4.2 投标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4.3 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5、投标保证金与履约担保5.1 投标保证金5.1.1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递交方式等要求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已递交)。5.1.2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5.1.3 中标人的保证金将于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5.1.4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