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分公司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综合治理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第三条 分公司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体系(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单位分管领导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领导体系;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以工会劳动保护为主的监督检查体系;以党、团组织为主的思想政治保证体系;并且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群体监督作用。第四条 分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足额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五条 项目专职安全人员的数量应根据项目危险工种的作业面积等具体情况适当配置,或根据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