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诸城市文化路小学风雨操场工程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zcczb2017-103A采 购 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诸城市文化路小学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七月1目 录第一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须知第二章 项目说明第三章 合同 格式第四章 清单编制说明第五章 标书格式第六章 附件2第一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须知前附表项号 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诸城市文化路小学风雨操场工程项目项目地点:诸城市文化路小学院内项目概况:本项目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结构类型:膜结构,顶盖采用H5474 建筑膜材,基材采用高强度低纱聚酯纤维基布,PVDF 高自洁涂层
2、,膜材厚度0.9mm,设有照明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工 期:计划工期 2 个月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验收标准。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 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投标保证金数额为:39000.00 元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7 月 30 日 24 时前7 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2017 年 7 月 2
3、7 日上午 10 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臧鑫 联系电话:18753671287 邮箱: 8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装订制作成册9响应文件递交至:诸城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 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10报价截止日期: 2017 年 8 月 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供应商须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办理响应文件、资格证件等材料提交等事宜) 11 项目预算:195 万元备注:本谈判文件最终解释权在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3一、谈判须知一、定义1、“采购人”系指潍坊市公共
4、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诸城市文化路小学。2、“代理机构”系指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谈判文件参与谈判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独立法人单位。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谈判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二、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1、 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须知中所叙述的项目;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须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5、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资格有可能被谈判小组否决。(一)响应文件的组成:1、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报价函;(须放在第一页)报价一览表;(第一轮报价)分项报价表;法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本项目说明、服务承诺及服务方案;4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详见附件)2、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6、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3、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二)报价要求:1、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投标报价,有效报价指低于财政评审值的投标报价,财政评审值于开标前 2 天公布。投标报价高于财政评审值的为无效报价。当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谈判。2、供应商的报价,是完成本招标项目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总价的依据。3、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
7、接受。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是谈判文件所确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合同履行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的完全价格,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报价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投标分项报价表主要是为说明本次招标所需费用的组成,请供应商据实填写,具体范围包括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相关的组织费用、办公费、档案管理、差旅费、食宿费、项目完成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设备、用具、人员工资、人员社保与保险、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利润等及政策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还应充分考虑协议履行所包含的风险责任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应由成交人承担的各项费用,成交人不得向采购人追加任何费用。5、供应商所填
8、写的报价为固定总价,一旦成交,该报价不再做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风险因素。6、谈判小组可根据报价单位的报价、响应内容及谈判的情况分两轮谈判,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本项目进行两轮报价,5其中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视为废标。7、如果报价汇总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8、供应商应提供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如果分项报价与总报价不符,以分项报价为准,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9、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
9、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或合计总报价。10、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响应文件应进行密封包装。(2)响应文件的最外一层包装需写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以上要求是基本要求,此外如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以添加内容。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前附表):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 地 点: 2、供应商必
10、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3、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5、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材料不予退还。6五、合格的供应商1、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参与谈判的资格。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资料(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
11、始文件的副本或公证件原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中提供也可)。(3)承揽本项目项目组成员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网页打印社保缴纳明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可不提供本人社保缴纳证明。(4)谈判文件规定投标人需要提交的其他内容。(5)供应商应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证件(原件)应在开标后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评标程序。六、响应文件有效期 1、从文件递交之日起, 谈判文件有效期为 60 日。2、特殊情况下,在谈判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
12、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拒绝该要求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代理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七、谈判费用1、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交易费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监察厅鲁价费发2001243 号文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无论供应商投标报价是否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采购人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72、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八、保证金1、供应商应
13、提交不少于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于 2017 年 7 月 30 日 24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指定银行账户。过期不予受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 开户银行: 山东诸城农商银行密州支行人民路分理处 帐 号: 9070107450342050001388 户 名: 诸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 址:龙都街与密州路交叉口南(星月满庭小区门口沿街房)。2、 投 标 保 证 金 只 能 以 电 汇 的 方 式 从 投 标 单 位 的 基 本 账 户 中 转 入 文 件 指 定 的 银行 账 户 。 电 汇 时 请 在
14、 附 言 中 注 明 所 投 项 目 名 称 ;3、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扣除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后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无息)。5、供应商发生“第二章第九条(二)”所列情况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6、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付详见后附件 1。九、无效谈判文件(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1、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2、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3、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4、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5、供应商代表不参加报价仪式及谈判事宜;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二
15、)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谈判文件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代理采购机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8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2、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谈判;3、供应商串通报价;4、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十、 谈判、成交(一)谈判小组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谈判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三人或三人以
16、上的单数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二)谈判原则和评审办法谈判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谈判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谈判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7、;4、保密性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谈判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 9谈判程序: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谈判小组成员依次对各合格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后,由谈判小组汇总各成员意见,确定成交供应商。2、谈判小组将按以下顺序由上而下进行谈判。(1)供应商的报价;(2)供应商能否满足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3)供应商是否承诺谈判文件要求的工期及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4)供应商是否承诺谈判文件要求的付款条件;(5)供应商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6)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3、谈判小组成员将综合以上因素得出谈判结果。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落榜原因不作解释。4、如出现供应商全部落标、串通报价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评标或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谈判小组会将停止谈判,采购人另行采购。如果谈判结果达不到采购人或谈判小组的要求,谈判不能成交。(三)成交通知书谈判结束并确定成交结果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