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金纪发 201730)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六安、金寨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针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 治,依法查处、整治国土部门整合用于扶贫的水毁耕地恢复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地质灾害
2、工程治理、宅基地腾退和复垦项目(以下简称国土部门扶贫项目)资金使用、项目招投标监管、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违规违纪问题,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打赢我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在国土部门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是否存在下达、拨付、管理、使用和项目资金审核报账过程中,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问 题;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挥霍浪费问题。在项目招投标方面,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招标备案手续和违规招投标问题。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问题;是否
3、存在未按合同约定诚信履约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建设工程中工程量变更签证程序违规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公开不到位、档案归档不及时、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工程建设滞后、进度缓慢问题;是否存在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不及时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 7月份开始,至年底前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 2017 年 7 月 25日前)。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对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排好时间节点,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及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反馈、有结果。各乡镇国土资源和
4、不动产登记所要全力配合乡镇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牵头负责水毁耕地恢复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面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郑俊,7356831),矿产股牵头负责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方面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傅义福, 7356830),县土地改革办公室牵头负责宅基地腾退和复垦项目方面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冯行空, 7356809,张明森, 7356838)。 (二)开展线索排查,查纠违规问题( 2017 年 7 月 26日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 2015 年以来反映国土部门扶贫项目问题线索开
5、展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逐一列出责任清单(清单格式附后),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查办时限,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每件问题都要有处理结果。 (三)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 2017 年 9 月26日至 2017年 10月 31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要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理,具体要求按金纪发 201730)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源头预防( 2017 年 11 月 1日至 2017 年 12 月底)。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要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和“谁主管谁
6、负责”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制 度措施,建立并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国土资源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承担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推进,并取得实效。 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要按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主动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
7、案、有目标任务、有责 任分工、有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持预防为主。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要注重围绕国土部门扶贫项目易发多发问题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认真梳理风险点,分析岗位风险级别,有效防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视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预防,加强制度建设,形成规范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程序,建立并严格执行扶贫项目监管机制。 (三)开展督查督办。县国土资源局将对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乡(镇)、村,纳入重点督查督办 范围,定期梳理问题线索,通过约谈交办、发函督办或直接查办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对“零问题”、“零线索”、“零查处”、“零问责”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进行重点调度和通报。 (四)加强分析研判。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每月 20日前向县国土资源局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典型案例,并于 2017 年 12月 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