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评估制度一、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由执行评估工作的医护人员(具备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护士)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二、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辅助检查等手段,明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 心理和生理状况、营养状况、治疗依从情况、家庭支持情况、医患沟通情况及自理能力等,以此为依据,制定适宜有效的诊疗方案,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三、患者病情评估的重点范围包括:所有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四、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患者的评估:普通患者病情综合评估应在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在1小时内完成,ICU患者应在15分钟完成,特殊情况除外。五、执行患者病情评估人员的职责 (一)在科主任(护士长)指导下,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和病历。 (二)随时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并根据病情变化及疾病诊疗流程,适时的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 (三)在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的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四)评估结果应告知患者或其委托人,患者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的,必须告知患者委托的家属或其直系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