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Boiler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 年 月 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09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材 料 (3)第三章 设计 (9)第四章 制 造 (16)第一节 一般要求 (16)第二节 胀接 (16)第三节 焊接 (20)第四节 热处理 (22)第五节 焊接检验 (23)第六节 无损检测 (24)第七节 力学性能试验和金相检验 (
2、24)第八节 水压试验 (25)第九节 出厂资料和金属铭牌 (29)第五章 安装、调试、修理、改造 (30)第六章 安全附件和仪表 (33)第一节 安全阀、安全泄放阀 (34)第二节 压力测量装置 (38)第三节 水位测量装置 (39)第四节 温度测量装置 (41)第五节 排污和放水装置 (41)第六节 保护装置 (42)第七章 辅助设备及系统 (45)第八章 使用管理 (49)第一节 一般规定 (49)第二节 电站锅炉特别规定 (52)第九章 检 验 (5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09第一节 一般要求(58)第二节 制造监督检验(59)第三节 安装监督检验(59)第四
3、节 定期检验(60)第十章 热水锅炉及系统(62)第十一章 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65)第一节 有机热载体(65)第二节 锅炉(66)第三节 辅助设备及系统(67)第四节 安全附件和仪表(70)第五节 使用管理(73)第十二章 铸铁锅炉(74)第十三章 D 级锅炉(76)第十四章 附 则(78)附件 A 焊缝的宏观和微观金相检验方法(7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08- 1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 为了保障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 2 条 本规程适用于符合特种设备
4、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包括:(一)锅炉本体及锅炉范围内管道:1.电站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旁路管道、排污管道以及减温器、冷渣器等;2.非电站锅炉:a.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第一条焊缝以内的压力管道(含分汽(水、油)缸);b.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压力管道;(二) 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第 3 条 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含调试) 、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应当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5、以余(废)热利用为目的的余(废)热锅炉应当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分汽(水、油)缸应当符合本规程集箱的有关规定。第 4 条 本规程不适用于如下设备:(一)设计正常水位时水容积小于 30升的承压蒸汽锅炉;(二)额定出水压力小于 0.1MPa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 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三)额定热功率小于 0.02MW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或者额定热功率小于 0.1MW的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四)核能设备和太阳能加热设备。第 5 条 锅炉设备分类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09- 2 -(一)A 级锅炉:额定工作压力(表压,下同)P3.8MPa 的锅炉,包括:1.超超临界锅炉: P
6、 27.0MPa或者额定出口温度590的锅炉;2.超临界锅炉: 22.1MPaP27.0MPa;3.亚临界锅炉: 16.7MPaP22.1MPa;4.超高压锅炉: 13.7MPaP16.7MPa;5.高压锅炉: 9.8MPaP13.7MPa;6.次高压锅炉: 5.4MPaP9.8MPa;7.中压锅炉: 3.8MPaP5.4MPa。(二)B 级锅炉;包括:1.蒸汽锅炉: 0.8MPaP3.8MPa;2.热水锅炉: 额定出水温度120 ;3.有机热载体锅炉:(1)使用气相有机热载体的锅炉;(2)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额定热功率4.2MW;(三)C 级锅炉:1.蒸汽锅炉: P 0.8MPa并且设计正常
7、水位时水容积50L;2.热水锅炉: 额定出水温度120;3.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 额定热功率4.2MW。(四)D 级锅炉:1.蒸汽锅炉: P 0.8MPa并且设计正常水位时水容积 50L;2.汽水两用锅炉(注 1):P0.04MPa 并且额定蒸发量 0.5t/h的锅炉;3.仅用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并且额定出水温度95。注 1:其他汽水两用锅炉按照出口蒸汽参数和额定蒸发量分属以上各级锅炉。第 6 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的执行。第 7 条 本规程的规定是锅炉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如果低于本规程的规定,应当以本规程为准。
8、锅炉及其系统还应当满足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对节能方面的要求。第 8 条 境外制造在境内使用的锅炉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如果与本规程要求不一致,应当事先征得国家质量技术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同意;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09- 3 -内制造在境外使用的锅炉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技术和管理要求执行。第 9 条 境内锅炉制造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全套引进国外技术、按照国外标准制造并且在境内使用的锅炉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如果与本规程要求不一致,锅炉制造单位应当进行必要的对比和试验,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
9、会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报特种设备局核准。第 10 条 有关单位若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以及出现其他重大疑难问题,与本规程不符时,应当将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方案以及所做试验的条件和数据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由该技术委员会组织技术评审后,报特种设备局核准,才能进行试制、试用。第 11 条 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铸铁锅炉和 D级锅炉在本规程第十、十一、十二、十三章分别做出了特别规定,如果与其他章节条款不一致时,以上述章节条款为准。第二章 材 料第 12 条 锅炉用材料指锅炉所使用的受压元件材料、主要承载构件材料以及焊接材料,包括锅炉用钢、铸铁、镍基合金及有色金属。
10、第 13 条 锅炉用材料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材料制造单位应当保证材料质量,并且提供质量证明书。材料和焊缝金属在使用条件下应当具有足够的强度、塑性和韧性以及良好的抗疲劳性能和抗腐蚀性能。第 14 条 锅炉受压元件和与受压元件焊接的承载构件钢材应当是镇静钢,其室温夏比冲击吸收功 AkV不低于 27J;钢板的室温断后伸长率 A应当不小于 18%。其它材料应当符合相应材料规范的要求。第 15 条 锅炉用钢板、钢管、锻件、铸钢件、铸铁件、紧固件、拉撑件和焊接材料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选用,各类管件(三通、弯头、变径接头等)的材料应当按照表 2、表 3选取。(一)钢板锅炉用钢板材料见表 1
1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09- 4 -表 1 锅炉用钢板材料适用范围钢的种类 钢 号 标准编号 工作压力(MPa) 壁温()Q235B Q235C Q235DGB/T3274 300 15,20 GB/T 710GB/T 7111.6350碳素钢Q245R GB713 430Q345R GB713 5.9注 40015CrMoR GB713 不限 52012Cr1MoVR GB713 不限 565合金钢13MnNiMoR GB713 不限 400注:制造不受辐射热的锅筒(锅壳) 、集箱端盖时,工作压力不受限制。(二)钢管1.锅炉用钢管材料见表 2。表 2 锅炉用钢管材料
12、适用范围钢的种类 钢 号 标准编号 用 途 工作压力(MPa) 壁温()Q235B GB/T3091 热水管道L210 GB/T9711.1 热水管道 1.6 /受热面管子 350GB/T 8163集箱、管道 1.6 350受热面管子 300YB 4102注集箱、管道 5.4 300受热面管子 46010,20GB 3087 集箱、管道 5.9 430受热面管子 460碳素钢20G GB5310 集箱、管道 不限 430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09- 5 -受热面管子 46020MnG,25MnG GB5310集箱、管道不限430适用范围钢的种类 钢 号标准编号 用 途
13、工作压力(MPa) 壁温()15MoG,20MoG GB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480受热面管子 不限 56012CrMoG,15CrMoG GB5310集箱、管道 不限 550受热面管子 不限 60012Cr2MoG GB5310集箱、管道 不限 575受热面管子 58012Cr1MoVG GB5310集箱、管道 不限 56512Cr2MoWVTiB 不限12Cr3MoVSiTiB GB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580受热面管子 不限 60007Cr2MoW2VNbB GB5310集箱、管道 不限 57515Ni1MnMoNbCu GB5310 集箱、管道 不限 450受热面管子 65
14、010Cr9Mo1VNbN GB5310集箱、管道 不限 620受热面管子 65010Cr9MoW2VNbBN GB5310集箱、管道 不限 630受热面管子 65010Cr11MoW2VNbCu1BN GB5310 集箱、管道 不限 630受热面管子 65011Cr9Mo1W1VNbBN GB5310集箱、管道 不限 63007Cr19Ni10 GB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65010Cr18Ni9NbCu3BN GB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70007Cr25Ni21NbN GB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70007Cr19Ni11Ti GB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65007Cr1
15、8Ni11Nb GB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650合金钢08Cr18Ni11NbFG GB5310 受热面管子 不限 670注:不适用于有机热载体锅炉。(三)锻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009- 6 -锅炉用锻件材料见表 3。表 3 锅炉用锻件适用范围钢的种类 钢 号 标准编号 工作压力(MPa) 壁温()Q235BQ235C,Q235D GB/T700 2.5注(1) 35020,25 5.9注(1) 430碳素钢35,45 不限 430 12CrMo 55015CrMo 55012Cr1MoVJB/T962656530CrMo,35CrMo 45025Cr2MoVA
16、 51025Cr2Mo1VA 55038CrMoAlA 55020Cr13,30Cr13 450合金钢07Cr19Ni10JB/T9626不限610注:(1)不与火焰接触锻件,工作压力不限。(2)除各种形式的法兰以外,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空心圆筒形管件可以用表中相应钢号轧制或者锻制圆钢加工而成:加工后的管件经过无损检测合格;管件纵轴线与圆钢的轴线平行;最终的热处理状态符合管件标准的相应规定。(3)工作压力不超过 2.5MPa的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可以用锅炉用钢板制造。(四)铸钢件锅炉用铸钢件见表 4。表 4 锅炉用铸钢件钢的种类 钢号 标准编号 适用范围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1-2
17、009- 7 -工作压力(MPa) 壁温()ZG200-400 6.3 430碳素钢ZG230-450 不限 430ZG20CrMo 510ZG20CrMoV 540合金钢ZG15Cr1Mo1VJB/T9625不限570(五)铸铁件锅炉用铸铁件见表 5。表 5 锅炉用铸铁件适用范围铸铁种类 铸铁牌号 标准编号 附件公称通径d (mm)工作压力(MPa) 壁温()300 0.8灰口铸铁 不低于HT150GB/T9439JB/T2639 200 1.6 230KTH 300-06KTH 330-08KTH 350-10可锻铸铁KTH 370-12GB/T9440 100 1.6 300d150mm
18、 1.6球墨铸铁 QT400-18QT450-10GB/T 1348JB/T2637 d100mm 2.5 300注:(1)不得用灰铸铁制造排污阀和排污弯管。(2)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者等于 1.6MPa的锅炉及蒸汽温度小于或者等于 300的过热器,其放水阀和排污阀的阀壳可以用上表中的可锻铸铁或者球墨铸铁制造。(3)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者等于 2.5MPa的锅炉的方形铸铁省煤器和弯头,允许采用牌号不低于 HT200的灰铸铁,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者等于 1.6MPa的锅炉的方形铸铁省煤器和弯头,允许采用牌号不低于 HT150的灰铸铁。(4)用于承压部位的铸铁件不准补焊。(六)紧固件紧固件材料见表 6。表 6 紧固件材料适用范围钢的种类 钢号 标准编号 工作压力(MPa) 使用温度()碳素钢 Q235B,Q235C,Q235D GB/T700 1.6 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