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概论重点笔记1、 相关服务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2、事故报告1 )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 )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 ) 事故的简要经过;4 )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 ) 已经采取的措施;6 )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调查报告1 )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 )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 )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 )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 ) 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 )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监理规划内容1、工程概况。 2、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