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查工作细则1 一般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必须是在施工单位自审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即有编制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施工单位公章)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填写审批意见后,返回施工单位。涉及增加工程措施费的项目要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将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送建设单位备案。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需要改动时,施工单位要报请监理单位审查同意,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所发生的质量、安全、工期、措施费等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完毕后,应由监理单位对实施效果作出评价。2 实施细则在施工阶段,要求施工企业在正式开工前,必须将经过施工主管部门批准的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予以审定批准,监理工程师审定承包企业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是为了有效地控制项目投资,正确处理项目投资和工期、项目投资和工程质量的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