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一、 监理的依据1、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及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 2、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包括工程数量及有关文字说明; 3、国家及行业颁布的规范、技术标准及结合本项目专门编制的技术规程、规定等; 4、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关于质量、工期、费用的有关条款和规定及承诺;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书中有关监理职责权力的条款; 5、合同执行期间,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有关工程实施的会议纪要、函件以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技术方案、洽商记录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签认的报表等; 6、由于业主原因,或地质、水文等自然原因,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图纸、质量要求、工程数量以及实施过程中有关费用、征地、工期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二、监理阶段的划分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编制详细的施工监理实施计划;2)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3)审批施工承包单位质量自检保证体系,包括自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