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理单位的职责范围1、审查施工单位是否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确保人证相对应,杜绝特种作业无证操作。3、监理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监理部报告,并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4、要求施工单位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5、要求施工单位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或者减少因施工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市区内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6、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7、监督施工单位要求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