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领导带班制度一、目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及常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常州市轨道交通土建监理TJJL01标工程各施工现场,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三、项目监理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