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直营店管理制度直营店管理制度前言随着公司上市进程的推进和2011年公司的现状,2012年总公司对一部分分部,采取直营店的管理模式,它是在我们原有分部制的基础上,集现有分部制的管理优势和管理盲区作出的及时调整制度。直营店是指由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它的优点是经营完全在总公司的掌握之中,缺点是由于完全由总公司出资,总公司派人经营,在市场的拓展方面较慢。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销售点的经营形态。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销售点,销售点也必须完全接受总部指挥。直接连锁的主要任务在“渠道经营”,意思指透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因此直营连锁实际上是一种“管理产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中统一于总部。其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中统一表现在:所有成员企业必须是单一所有者,归一个公司,一个联合组织或单一个人所有;由总部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如人事、计划、宣传、会计和经营方针都集中统一;实行统一核算制度;各直营连锁店经理是雇员而不是所有者;各直营连锁店实行标准化经营管理。自营店,顾名思义,是企业直接经营的销售店,一些实力雄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