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参与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工机制各级执行机构要真正负起责任,把各自负责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下去,一是建立健全校内安全系统。责任主体是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中学校又可以具体细化为校长、班主任、各科任课老师。班主任、各科教师都要参加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关心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能简单地认为安全保障是学校或安全保卫部门的工作,更不能推卸责任。学校一方面要把安全绩效列入考评,认真落实校长、班主任、各科教师的安全保卫职责、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另一方面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学校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调离或辞退。二是建立健全校外安全系统。责任主体是政府行政部门和家长。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是社会各界、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使教育、公安、司法、交通、建设、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工商、新闻出版、财政、安全生产监管、广播电视、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加入到学校安全工作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