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清扫制度1、 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有粉尘爆炸的危险场所。3、 职责1、 粉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2、 粉尘所在的车间的主管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和管理。4、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 进入岗位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2、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进入岗位必须按规定佩带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尘护服等防护用品。3、 进入岗位前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除尘设施,确认设施无异常时开启除尘设施,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4、 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和吸烟。5、 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及时对出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6、 对本岗位生产现场的粉尘,清扫时以扫帚、抹布擦拭为主,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