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动国税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着力营造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浓厚氛围,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根据县文明办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全县文明和谐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2011-2012年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建设,树立廉洁、勤政、优质、高效、便民的良好形象,以实际工作业绩践行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活动重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职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素质及整体文明程度,推动全局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促进全县税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推进“五大建设”做出新贡献。二、创建目标和创建标准(一)创建目标通过创建,全局形成团结奋进、昂扬向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氛围和以人为本、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文明办事的部门形象,形成秩序优良、服务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