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校长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协助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2、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二、分工负责制度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包干,负责落实。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