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安全管理制度 在遵循普通病房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精神障碍病人的临床特点,特制定精神病科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病人入院时应严格检查是否随身携带危险品,贵重物品及药品。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各班交班时要查病人数,对自杀、伤人、自伤、外走及危重病人的病情要认真交接。 3、病人外出治疗、检查、活动时,应有专人接送,返回病区时应清点人数,严防将危险品带入病区,禁止在病区内吸烟。 4、护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执行巡回护理制度,每15分钟巡回一次,勿使病人蒙头睡觉,以防意外,一级病房病人应做到24小时监护,重点严防病人随时有人陪伴. 5、病人洗澡时应由护士照顾,防止烫伤、跌伤或溺水,对老年和重点病人应加强护理。6、静脉给药的病人,保护病人应有专人看护,做到心中有数。 7、病区内危险物品,如:钥匙、剪刀、指甲剪、消毒剂、注射器、体温计、保护带等应有固定数量,放在安全固定的地点,认真交接班,如有遗失,要立即寻找并报告护士长。 8、严格钥匙管理,保管好钥匙,进出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抢救室、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