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三条 集团公司下属各中心、部门及分(子)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均应遵守本办法。集团公司下属各中心、部门及分(子)公司在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第三章 管辖合同范围第四条 本办法管辖合同范围为:1、各类租赁合同;2、各类管理合同;3、各类广告合同;4、各类买卖合同;5、各类借款合同;6、其他形式的经济合同。第三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范围第五条 归口管理部门1、合同承办部门:集团公司下属各中心、部门及分(子)公司需签订合同的各相关部门。2、合同审核部门:监察审计中心法律事务部3、签章管理部门: 第六条 职责范围1、合同承办部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