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关系。这里主要指国家通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即专指经济法所调整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它包含着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是指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织之间所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2、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3、 经济法律事实 (1)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社会保障调整关系等。(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权利(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债权、知识产权)、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