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 无 主审法官(审判员):XX书记员:XXX书: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坐。书: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书:原告是否到庭?原:到庭。书:原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原代:到庭。书:被告是否到庭?被代:到庭。书:原、被告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原:没有。 被:没有。书: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旁听: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者;其他不宜旁听的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进入或退出审判区;(三)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提问时不准使用侮辱性、攻击性语言;(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五)证人到证人室听候通知,不得参加旁听;(六)所有人员庭审期间禁止使用移动电话、传呼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七)所有人员庭审期间禁止吸烟。对于违反法庭纪律且不听劝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