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开发工作管理制度经营开发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工作,提高经营工作的成效,根据市场现行规则和公司的经营发展期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经营工作是企业发展的龙头,决定着企业发展方向。只有树立“大经营”的思想顺应市场、紧跟市场、努力开拓新的领域,才能够发挥经营工作的龙头作用。第三条根据经营工作的特点,为落实经营责任,确保经营任务的完成,公司试行“超编有奖”、“中标大奖”的激励机制。第四条 经营开发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同时依靠法律维护好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第五条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与国家、地方政府的规定矛盾时,遵守政府的规定。第二章 经营工作管理体制和人员第六条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责任人为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职能部门为经营开发部,有关部门承担相关责任。在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参与下,形成系统的信息收集、经营公关、中标重奖的管理体系。第七条 公司本部设置经营开发部。经营开发部是公司经营工作的中心,主要负责工程信息追踪、投标文件编制、中标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