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全面完成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特指集团本部)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权责清晰、奖罚分明的绩效考核体系,打造团结、高效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术语和定义绩效考核是指对被考核中心和被考核人完成经营管理任务的情况与既定目标对比的量化测试,并依测试结果进行相应评价的行为。第三条 指导思想采用目标分解到人,绩效工资与季度各项经营管理指标挂钩的办法,以实现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中心主任以下管理层员工(管理层员工是指对集团经营活动的执行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的绩效考核。第二章 绩效考核的组织机构和职能第五条 领导及执行机构1、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成员:领导班子其它成员。2、考核执行小组组长:分管行政管理中心的副总经理成员: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经营管理中心负责人、投资预结算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主管。3、机构职能1)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