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路桥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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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台 州 市 路 桥 区 质 量 强 区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文 件路质强区办发 20173 号关 于 印 发 2017 年 度 路 桥 区 级 单 位 “三 强 一 制 造 ”建 设 考 核 评 分 细 则 的 通 知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区政府“三强一制造” 建设工作考核,根据 关于印发 2017 年度台州市“三强一制造” 建 设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台质强市发2017 1 号)和关于印 发路桥区 2017 年度区级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路区委办201740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 2017 年度“三强一制造”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

2、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7 年度路桥区级单位“三强一制造”建设 考核评分 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台州市路桥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 年 8 月 15 日22017 年度路桥区级单位“三强一制造”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2 1.发布实施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政府名义发布的,得 2 分;以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名义发布的,得 1 分;其他情况得 0 分。2 2.抓好台州市出台的“三强一制造”建设相关奖励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23.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政府综合绩效评价内容;

3、调查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对重点产业开展质量分析,加强质量信息公开。2 4.把质量、标准、品牌等纳入区对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1 宏观管理(10 分)出台“三强一制造”建设奖励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三强一制造”建设考核等2 5.以当地政府名义制定实施“标准化+”行动计划。区质技监局、区住建分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41.合格率达到 94%,得 4 分;2.未达到目标值时,每低于目标值 0.5 个百分点(含 0.5 个百分点)扣 1分,最多扣 4 分。区质技监局工业新产品产值率 41.产值率达到 32%,得 4 分;2.未达到目标值时,每低于

4、目标值 1 个百分点(含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多扣 4 分。区经信局、区统计局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41.合格率达到 97%,得 4 分;2.未达到 97%时,每低于目标值 0.5 个百分点(含 0.5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多扣 5 分。区农林局、区水利海洋渔业局1.建立对下级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2 质量强区 (76 分) 产品质量重点产品质量提升2.5 分(一项不符扣 1 分,最多扣2.5 分)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区农林局、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技监局3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5、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3.推动两化融合促质量提升,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区经信局4.制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规划,确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强化产品质量监督,落实“三随机、五公开”,全面推行监督抽查“三随机、五公开”工作制度。区商务局、区质技监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农林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1.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加大“低小散”整治力度,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依法全面整治安全生产不达标、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坚决淘汰

6、落后产能。加快推进百项产品升级与工业强基工程示范项目。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安监局、区质技监局2.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开展 2017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区市场监管局、区质技监局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配合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信息公示;推进在用燃煤锅炉能效普查。区质技监局4.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制度,定期开展风险监测会商;在风险监测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按照规定开展通报与报告,至少组织开展 1 次

7、风险监测督导检查。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3 分(一项不符扣 1 分,最多扣 3分)5.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制度,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对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置;加强农产品质量风险排查和评估。区农林局、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工程质量竣工工程质量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率31.达到 100%,得 3 分; 2.未达到 100%时,低于目标值 1 个百分点(含 1 个百分点)扣 0.4 分;低于目标值 1-3 个百分点(含 3 个百分点)扣 0.8 分;低于目标值 3-5 个百分点(含 5 个百分点)扣 1.2 分;低于目标值 5-10 个百分点(含 10 个百分点)扣 1.

8、6 分;低于目标值 10-15 个百分点(含 15 个百分点)扣 2 分;低于目标值超过 15 个百分点扣 3 分。区住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海洋渔业局4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 31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目标值:15 万平方米。2.达到目标值,得 3 分;3.未达到目标值时,得 0 分。区住建分局、区规划分局新开工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不含场馆建筑)面积31新开工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不含场馆建筑)目标值:5 万平方米。2.达到目标值,得 3 分; 3.未达到目标值时,得 0 分。 区住建分局、区规 划分局住宅全装修项目 31住宅全

9、装修项目(不含场馆建筑)目标值:5 万平方米。2.达到目标值,得 3 分;3.未达到目标值时,得 0 分。区住建分局、区规划分局1.落实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将农房建造质量监管与评估纳入统一管理,确保农民自建房的基本质量安全。区住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海洋渔业局2.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保障性住房项目、政府投资工程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房地产项目实施装配式建造。区住建分局、区规划分局3.加强危旧房屋监管,大力开展危旧房屋排查,确定危旧房改造项目,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区住建分局、区规划分局工程质量提升2.5 分(

10、一项不符扣 1 分,最多扣2.5 分) 4.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千人万项”蹲点指导服务水利建设行动。探索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交通工程质量监控,提高交通工程质量水平。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海洋渔业局1.全面推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保证工程质量责任“三项制度”覆盖率达到 10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达到 100%。推行工程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区住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3 分(一项不符扣 1 分,最多扣 3 2.有满足本地区工程建设规模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工程质量整体水 区住建分局5分) 平保持稳中有升,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办结率逐

11、年上升。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3.健全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转包违法挂靠等违法行为。加大交通运输、水利行业质量监督抽查推动力度,加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加大专项检查、稽察和“飞检”的力度;开展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加强农村公路、干线公路和中小型水运工程专项执法检查。区住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海洋渔业局4.在建公路和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 100%。区住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海洋渔业局服务质量满意度 121. 服务质量满意度度目标值为 80。2.达到目标值,得 10.8 分; 3.

12、超过目标值 1 分以下(含 1 分),加 0.4 分;超过目标值 1-2 分(含 2分),加 0.8 分;超过目标值 2 分以上,加 1.2 分; 3.未达到目标值时,低于目标值 1 分(含 1 个分)扣 1 分(基础分为 10.8 分,下同);低于目标值 1-3 分(含分)扣 2 分;低于目标值 3-5 个分(含 5 分)扣 3 分;低于目标值 5-10 分(含 10 分)扣 4 分;低于目标值 10-15 分(含 15 分)扣5 分;低于目标值超过 15 分本项不得分。 区发改局1.制定生产性服务质量和生活性服务质量的政策措施,出台服务业强县(市、区)和强镇培育政策,培育一批服务业强镇、服

13、务业特色小镇,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区发改局、区旅游局2.实施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程。 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局直属三大队、区住建分局服务质量重点服务业质量提升2.5(一项不符扣1 分,最多扣 2.5分) 3.实施浙江省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质量。区卫计局、区民政局64.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机制,提升城乡义务教育质量;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1.继续在教育、医疗、旅游、交通、养老、信息、金融、物流等行业开展服务质

14、量满意度评价。 区发改局2.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对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定期评估,逐步推动医疗质量信息公开工作。 区卫计局服务质量安全监管3 分(一项不符扣1 分,最多扣 3 分) 3.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健全覆盖全区的旅游投诉网络,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提升综合监管能力,确保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落实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公布和填报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区旅游局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6达标率为 100%的得满分,达不到 90%的 0 分,90%至 100%之间的得分按公式计算:得分=(达标率-90%)10%6。

15、区环保分局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6按照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和台州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进行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得相应基本分分别为 6、4、2、0 分。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县(市、区) ,实行一票否决,评定为不合格。区环保分局环境空气质量 6按 照 台 州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计 划 实 施 情 况 考 核 办 法 ( 试 行 ) 及 实 施 细则 进 行 考 核 , 得 分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中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考 核 得 分6/100。区环保分局

16、1.执行严格的环境标准体系,持续提升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 区环保分局、区质技监局环境质量环境质量提升2.5 分(一项不符扣 1 分,最多扣2.5 分)2.改善饮水安全,加强水源与供水工程建设。以治污水为重点持续深化“五水共治”,全面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区环保分局、区住建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水利海洋渔业局73.加大治气力度,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推进城乡扬尘和烟粉尘治理。区环保分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分局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1.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开展能源计量服务示范,至少申

17、报 1家能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强化环境监测计量监管,保障污染源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区环保分局、区经信局、区质技监局2.编制完成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完成危险废物信息化联网监控年度任务。根据完成情况计分,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的酌情扣分。区环保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林局环境质量安全监管3 分(一项不符扣 1 分,最多扣 3分) 3.加快实施环保网格化管理,深化环保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深化环保公安执法联动,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3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1 分);2.加强标准化创新能力建设,研制一批新兴产业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

18、完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2 分)区质技监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2组织实施一批地方特色的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贯彻实施一批国家、行业和省级标准或者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完善标准实施督查机制。未按要求申报的扣 1 分;验收结果被评为不合格的或没有按时完成的,每个扣 1 分,最高扣 2 分。2 完善标准实施督查机制,针对当地主导产业或重点领域,开展重要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林局、区质技监局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1 制定出台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统计填报工作。 区质技监局、区统

19、计局制定“浙江制造”标准 3年度目标值为 1,达到当年目标值,得 3 分;未完成当年目标值的,此项得 0 分。超额完成见加分项。区质技监局、区统计局3 标准强区 (18 分)深入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4开展企业产品和医疗养老等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建立健全公开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动企业特别是行业领军企业公开先进标准(1 分);辖区内规模上工业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 98%以上,完成目标得 3分,每降低 2 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区质技监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8标准化宣传培训 31.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展标准化宣传,全年不低于 1

20、0 次,得 1.5分,未开展或次数不足,不得分,同一内容多家媒体宣传按一次计;2.开展标准化培训,全年不低于 300 人次,得 1.5 分,未开展或人次不足,不得分。区质技监局、区委宣传部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浙江制造”认证 3认证年度目标值为 1 家。未完成目标的,已通过现场审核但未取得认证证书扣 1 分,没有通过现场审核的扣 2 分;超额完成的,每家加 0.3 分。(以取得认证证书来计算)区质技监局21.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年度目标值为 4。2.达到目标值,得 1.8 分;超额完成的,加 0.2 分;未完成目标的每个扣0.2 分(基础分为 1.

21、8 分),未完成当年目标值 50%的,此项得 0 分。区质技监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浙江制造”品牌培育目标1 优势产业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覆盖率达 95%以上。2 组织在当地主要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展品字标“浙江制造”公益宣传,引导关注“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公众微信号。区质技监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浙江制造”品牌宣传 1 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培训和帮扶活动。区质技监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导入 21.年度目标值 10 家。2.达到目标值,得 1.8 分;超额完成 10

22、%以上的,加 0.2 分;未完成目标的,每少 1 家扣 0.4 分,限扣 2 分。区质技监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分局认证企业贴标 2督促指导本辖区的“浙江制造”认证企业在产品或包装上等全部加贴使用“浙江制造”品牌 LOGO 标识。 区质技监局品牌价值提升 2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提升品牌价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区域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区质技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4品牌强区(“浙江制造”品牌建设)(18 分)省市名牌创 3 1.按省、市名牌创建水平在全市的进退位进行加扣分,排拉不变得基本分, 区质技监局9建水平 每升、降 1 位加、扣 0.3 分,排名前 3 名的分别再加

23、 0.3 分、0.2 分、0.1分,排名后 3 名的分别再扣 0.3 分、0.2 分、0.1 分。2.名牌创建水平计算公式=该县(市、区)有效期内浙江名牌工业产品个数2该县(市、区)有效期内台州名牌工业产品个数该县(市、区)当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家数100%。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1.以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进一步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确保质量信用信息传递至省级和市级有关部门。通过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和行政许可结果(“双公示” )信息, “双公示”信息同步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

24、台。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区住建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技监局、区旅游局、区农林局、区水利海洋渔业局2.实施质量信用信息披露制度、“黑名单”制度,加大质量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倒逼企业把责任落实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33.推动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搜集质量信用信息,促进质量信用信息在事后监管、金融保险等领域的运用。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区住建分局、区地税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技监局、区旅游局、区国税局1.制定鼓励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各类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升管理质量的政策措施。(0.5 分)区发改局、区经

25、信局、区住建分局、区质技监局、区科技局实施质量创新 12.建设一批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0.5 分) 区教育局、区质技 监局1.实施制造业计量基础提升工程,推动企业导入国际测量管理体系,完善产业技术创新计量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保障强制检定工作有效开展。(0.5 分)区质技监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2.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质同标,组织有机产品认证或示范区创建活动,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抽查,推动能源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 (0.5 分)区质技监局3.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深化实验室开放活动,推进质量技术、信息人才和设备设施等资源

26、向全社会开放共享。(0.5 分) 区质技监局5质量基础建设(8分)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34.紧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需求,加强能力建设, 区质技监局、区科10开展关键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科技立项。支持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鼓励建立各类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1 分)技局、区经信局5.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活动监管,净化行业市场环境,从严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比对活动。实现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管 100%覆盖。 (0.5 分)区质技监局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质量文化建设 1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

27、开展职业教育和质量素质提升活动,开展“315”、“品牌日”、“质量月”和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区质技监局、区住建分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6 加分项1. 新创建或获批命名“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加 4 分。新创建或获批命名“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国家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的,每个加 2 分。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每家加 2 分。获得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每家加 0.5 分。新获得省区域名牌的,每个加 0.5 分。新获批“省级淘宝村镇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省级产品质量

28、安全责任保险推广示范区”的,每个加 1 分。2获批或验收结果优秀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每个加 2 分、0.5 分。获批设立国家级标技委、国家级分标委、省级标技委秘书处的,分别每个加 3 分、2 分、1 分。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并正式发布的,分别每个加 3 分、1.5 分、0.5 分、0.3 分。超额完成浙江制造标准制定任务的的,每超 1 个加 0.2 分,最多加 0.6 分。3.在省级媒体(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人民广播电台)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加 0.5 分;在中央媒体(央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之声、新华

29、社、人民网、新华网、光明日报)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加 1 分;同一宣传内容不累计加分,(要求出现“浙江制造”品牌 LOGO 标识),此项最多加 3 分。4.新增“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县,加 0.5 分;“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县工作被省里评为优秀的,加 2 分。5.新获批国家质检中心、总局质检科普基地、国家级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列入国家能源计量技术服务示范项目的,每个加 2 分;新创建以上省级项目的,每个加 0.5 分。6.领导批示加分:涉及“三强一制造”建设工作得到国家级领导批示的,加 4 分;得到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的加 2 分,省部级其他领导加 1 分;

30、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批示的,加 0.5 分。7表彰奖励加分:涉及“三强一制造”建设工作得到国家级(不含办公厅)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的,加 4 分;得到省部级(不含办公厅)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的,加 2 分。7 否决项发生重大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安全事件、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因环境问题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考核结果一律为不合格,并按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因产品、工程、服务质量问题或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经省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授权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判定为重大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8 备注 1同一内容不累计加分。.2.所有数据必须如实填报,如经核实有弄虚作假现象,相关条款作零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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