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请假制度5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7033221 上传时间:2021-09-1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统计局请假制度5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统计局请假制度5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统计局请假制度5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统计局请假制度5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统计局请假制度5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统计局请假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国家、省及我县有关部门就请假事宜作出的明确规定,特对原请假制度修订如下:一、请假(一)请假流程1、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提前申请,写出请假条,注明事由和期限,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有关领导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2、请病假者,需持请假条和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证明。因急病住院治疗者,事后应补办病假手续。3、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做好手头工作,安排好交接,保证不影响正常工作运行。4、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1、请假一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批准;2、请假超过一天,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请假超过三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4、请假超过一个月的,由局党组研究后批准;5、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6、局领导请假按县有关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