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理工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为推进我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激活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全面、持续、快速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豫政办201113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以下方案: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学校工资收入绩效工资分配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综合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绩效考核分配的基本原则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2.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职工教书育人,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及管理能力。3.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重实绩,重贡献,重质量,奖勤罚懒,奖优罚劣。4.统筹兼顾、公正简便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统筹兼顾教师与管理服务人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