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同流程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人力资源部经对员工考核同意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天将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员工签收并于7日内填写回执联交回人力资源部,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的要求。1、若员工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立即将续签劳动合同通知送达各部门经理或主管,由其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随后根据员工级别送达人力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裁、总裁签字确认。2、若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需先与其沟通,了解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并将情况反馈至人力资源部经理及其部门领导。如有员工因薪资、岗位等问题对续签劳动合同有疑义的,需在此时间段提出,并与上级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即终止,劳动关系自然解除,双方签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在此期间,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达成续签协议的,视情况可与员工签订顺延劳动合同协议。)鉴于以上情况,经双方确定续签劳动合同,并已明确续签薪资、岗位、合同期限及特别约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