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价协议书甲方:00000药业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或经销甲方的药品零售价维价一事,达成如下协议。1、 甲方同意全权委托乙方在 范围内代理或经销甲方商品。2、 甲方同意乙方所代理或经销甲方的药品在代理或经销区域乙方可自主制定零售价并承认乙方制定零售价的合理性。3、 乙方所代理或经销甲方的商品在 区域内销售时,甲方如需调整药品的零售价时,乙方需遵从甲、乙双方协议后的零售价。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或省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关商品的价格批文。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批文与国家或省物价部门的定价有出入时,乙方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相应的价格调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应当于当日内将调整后的价格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给乙方造成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5、 对政府限价、市场指导价和企业自行定价的商品,甲方须明确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因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乙方被卫生、药监或价格等政府部门处罚时,其损失由甲方承担。6、 甲乙双方如有乙方发现确认的价格不适应市场或其他原因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