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认真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60号)和黑龙江省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规范合理使用中央财政专项支持资金,特制定本方案。一、支持范围和资金安排(一)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嫩江县电子商务展示中心及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资源,全面升级改造嫩江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运营服务中心主要划分为运营中心、展示大厅等核心区域,共计2000平方米。共投资152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348万元,嫩江县政府投入800万元(用于购置办公场所),承办企业投入375.3万元。资金用途:办公用地投资800万元,中心运营费用375.3万元,办公设备、中心基础设施改造装修348万元。(二)乡镇、村级服务网点建设。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整合邮政、农业银行和传统流通网点,在全县14个乡镇、147个行政村选择建设或升级改造150个服务站点,为农村群众提供电子商务终端服务。共投资2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