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名称成都建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工程名称中和片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二批次)一标段施工部位综合管廊施工内容综合管廊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交底交底内容:1、施工现场及周围的边坡、深坑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2、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拆、挪或移作它用。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穿好工作服,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4、施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坚持文明施工。在高处清扫的垃圾或废料,不得向下抛掷。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一般不得超过15km/h。车辆行驶或者工作时要与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6、材料、设备应根据现场的施工情况和计划规定的地点分类有序堆放整齐并在旁边挂放明确的名称标志,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