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交接班制度一般规定: 1.综采队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包括跟班领导)都必须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 2.各工种一律提前到达工作岗位,采取工种对工种、 岗位对岗位现场交接班。 3.班长和跟班领导应交待当班生产、设备运转、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情况以及下个班应注意事项等。各工种应按岗位对口交待本工种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问题处理情况,遗留问题及下班注意事项,并共同对设备进行试运转,经接班人同意,交班人方可离岗下班。 4.交班人未经接班人允许和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时,下一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上一班交班人负责,并经班长和队值班人批准,扣除交班人当班工资和当班计件奖分数,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5.当接班人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到岗接班时,交班人可以通过班长和井下随班领导离岗下班,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6.除本制度外,各工种具体交接班内容按各工种交接班事项执行。 一、支架工交接班制度: 1.按照分工交接时检查所分管支架内的浮煤、矸石、杂物等是否清理干净,特别是推溜千斤顶底部不准有积煤和矸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