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工作职责第一条 花草、树木、园林小品等,是小区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业主应自觉爱护园林绿化,不得损坏、践踏、攀摘。第二条 绿化管理人员应在显目的地方安置温馨提示,告诫大家爱护,同时介绍植物名称、生长特性、养护方法。第三条 绿化管理人员应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植、浇水、除草、施肥、治虫,定期给花木修枝剪叶,梳理造型,提高绿化品位。第四条 园林绿化是供全体业主观赏的,人人都有爱护、护理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践踏、攀摘花木,破坏绿化环境。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占用绿化场地,毁坏园林小品,倾倒垃圾,拉绳晒物,不得在绿化场地内搭棚堆物。禁止在浇灌笼头处洗衣物。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在绿化草坪里聚餐休闲,不得逗溜宠物,不得在草坪上搭建棚舍圈养鸡、鸭等家禽牲畜。第七条 喷洒农药或者夏季,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在草坪内、绿化带玩耍,小心中毒和被虫、蛇叮咬。第八条 绿化管理人员要爱护、维护管理好绿化器械、工具、设备,不得将公物随便借给他人或携带设备外出揽活。